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动态

业内动态

济南街头兜售自刻光盘 律师称侵犯他人著作权

    日期:2006-07-21     作者:宋宪霞    阅读:2,615次
     有人将多张CD中的歌曲挑出来集中刻录到一张光盘上,出售给音乐发烧友。虽然这种做法受到不少人的欢迎,但律师指出,该行为却侵犯了他人著作权。

近日,记者在路过泺源大街与朝山街交叉路口时,看到地下通道处一名男子正在出售没有包装的CD光碟。从旁边两个小音箱中,传出震天响的音乐。

该男子称,这些光碟都是自己刻录的,里面收录了很多他自己找的歌曲,都是目前最流行的音乐。他说,通常人们买CD只是为了一张CD中的某首歌曲,但并不喜欢里面的其他歌曲,这样花一二十元买整张光盘很不划算。于是他就想出这样一个办法,把每张CD里最受欢迎的几首歌挑选出来刻录在一张光盘上出售,这样既方便大家,自己也赚了钱。记者看到,很多人都对男子出售的光盘感兴趣,纷纷掏钱购买。

据山东科创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介绍,这名小贩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另外经营刻录音像制品的业主必须办理音像制品复制许可证,不得刻录有版权的以及内部教学和教材的音像制品。该小贩的行为明显构成侵权。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