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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上海市民 在异地见义勇为也应嘉奖

    日期:2007-01-17     作者:王婧    阅读:2,757次
     人大代表昨提交议案建议制定相关的地方法规

1999年,上海将每月10日定为“上海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宣传日”。6年以来,2000多人受到表彰,可在目前社会上,人们仍然时不时感叹,见义勇为的人太少了!

昨天,人大代表厉明提交了一份议案,建议人大在总结和完善现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上海市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的地方法规,以鼓励更多人在关键的时刻见义勇为。

本报讯(记者顾盈华)见义勇为者受伤后没人给治,受到损失没人给赔,得到帮助后撒腿走人的不少,可是他们连警方的笔录都不愿意配合做……这样的事情谁都听说过,也引起了人大代表厉明的高度关注。

“目前,还没有全国性的法律来规范见义勇为的相关问题,使得各地认定见义勇为的标准差别极大,在甲地是英雄,到乙地却可能生活、工作陷入窘境。”厉明认为,这些“负面因素”都是目前社会上见义勇为者“少”的原因。

“上海市民在外地、外国和港澳台地区实施的见义勇为行为,应当予以奖励和保护。”厉明说,上海市民东南亚旅行团去年遭遇海啸时,出现不少见义勇为的行为,这样的行为,同样值得嘉奖。

厉明认为,目前本市《上海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的使用范围偏窄。同样,外地公民和外国、港澳台地区的公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见义勇为行为,也应该予以奖励和保护。

厉明指出,上海市以法规的形式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营造了一种氛围,必将激励更多人去做英雄,指定和完善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者的法律制度,将更有利于培养全体上海公民爱护见义勇为者、感恩见义勇为者、崇拜见义勇为者的大环境,营造全民见义勇为的良好环境。

荩本报记者佟郁摄

■声音

公务车改革须深化建议人:市人大代表曹国强

市人大代表曹国强昨天提出了《关于加快公务车改革的建议》,曹国强认为,近几年本市一些地区进行了公车改革试点,具体操作方式稍有不同,但基本上均属于“取消公车、代以补贴”的货币化模式,这种模式按级别发放补贴,有“变相加薪”之疑,明显带有“与官职挂钩”的痕迹,仍是一种变相“公款私用”。曹国强建议,公车改革的方向应该是,车辆和司机集中管理,剥离为服务中心,企业化经营,公务用车租赁。(记者高玲)

树立公务员的公仆意识建议人:市人大代表吕贵

随着公务员队伍地新老更替,公务员队伍出现了“三高三少”的特点———即学位高、学历高、知识水平高、接受严格党性锻炼少、艰苦环境磨练少、现代管理知识和处理复杂问题经验少。昨天,人大代表吕贵提交了《关于更加注重强化公务员培训的建议》。

树立公仆意识,是当前公务员培训中需要格外重视的问题。吕贵说,“应该树立公仆意识和增强科学发展观为核心、以提高现代管理和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强化公务员的培训。”他认为,通过培训,可以使公务员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公仆意识、执政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遵循行为规范,廉洁奉公。(记者顾盈华)

“养老房”出租应降低税收提案人:市政协委员曹正文

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未能健全的现状下浮现出了一些以房养老的问题,市政协委员曹正文注意到这个问题并递交了一份《建议政府出台以房养老的减免税政策》的提案。

曹正文表示,按国际通行标准,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但沪上早年退休的老人一般退休金都很少,由于出租房要缴税,一些小房型的旧房子本身出租不到多少钱,去掉税以后租金就少了。

如家住静安区的王阿婆今年已85岁,子女在外地工作,一个人住进养老院,费用要2000元。王阿婆的退休金是800多元,她有一套一室户旧工房,租金是1200元,出租后,居委会还要上门收她的税金。王阿婆说,“我本来付养老院的钱已经紧绷绷了,现在一交税,我的零用钱也没有了。”因此建议政府对以房养老这块降低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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