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见未来,深化服务意识
日期:2007-07-23
作者:吕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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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律师协会与上海市外贸学院法学院签订实习基地培训协议。
上海市外贸学院与律师协会素有良好的协作关系。双方约定上海市律师协会作为上海市外贸学院的实习基地,实现双方资源优势互补,每年为法学院本科生及研究生提供实习机会。
上海市外贸学院法学院院长陈晶莹表示,非常感谢律师协会给外贸学院的广大学生提供这样的实习锻炼机会和良好的培训。
市律师协会秘书长万恩标说,律师协会这些年的发展已经从单纯的律师管理逐渐过渡到以服务为主,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律师协会欢迎更多年轻的学子来律师协会发挥才华。
在座谈会之后,万恩标和陈晶莹代表双方共同签署了实习基地培训协议,并为实习基地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