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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严禁法官单独会见律师议案

    日期:2007-09-13     作者:衢州日报    阅读:1,821次
     从9月起,法官不得私自单独会见一方当事人及其委托的律师;在法院机关上班期间,应当在规定场所,两人以上同行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律师,严禁在办公室单独会见律师议案……近日,市中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对法官和律师的关系作了全面规范。

该《规定》除明确规定了法官、律师不得有的行为外,还明确了专门人员、专门场所接待制度和相互监督等制度。市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一规定旨在加强对法官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职业纪律约束,更好地实现法官与律师相互独立、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相互交流的和谐关系,共同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提高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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