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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收费最高3000元/小时

    日期:2006-12-28     作者:李婧    阅读:2,310次
    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昨日公布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从明年1月10日起执行。此次出台的广东律师服务收费办法明确了五类代理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除此以外的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计时收费的政府指导价基准价最高为3000元/小时。

五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法律服务分别是:代理民事

诉讼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代理国家赔偿案件,代理各类诉讼案件,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律师服务费和办案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个人不得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中途终止委托关系的,有关费用的退补和赔偿依据《合同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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