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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律师

为属于律师的“光环”而执着

    日期:2012-03-22     作者:严姗隽    阅读:6,749次

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系,却被分配到外贸公司,可从小就喜欢思辨的她毅然辞职,选择了律师行业。执业16年,她曾先后担任上海虹桥律师事务所和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及合伙人。她从初出茅庐的“新律师”做起,如今蜕变成了欧申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主任。她的专长覆盖金融银行法律业务、房地产、公司法律事务、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是多家金融机构、知名地产企业的法律顾问,是处理商事纠纷的能手。
当年,她是上海律师的“辩论冠军”,如今,她带领着一帮年轻律师角逐辩论场,她喜欢这种“传承”,要让年轻律师知道律师是多么具有魅力的职业。她就是“上海市优秀律师”———丁伟晓。她说,四季交替,自然有道,在每一个季节,收获属于自己的美丽。

历时5年,化解国内首例JCT合同纠纷

作为上海欧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丁伟晓的专业特长覆盖金融银行法律业务、房地产、公司法律事务、知识产权保护等各个方面。
在金融领域,丁伟晓担任了多家金融机构的法律顾问,并先后为多家银行及大型金融机构提供了大量诉讼及非诉讼服务,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及经验,有效防范了金融风险。并且在项目贷款、贸易融资、信托投资和商业贷款等诉讼纠纷方面具有丰富的代理经验。
在地产开发领域,丁伟晓大量参与处理知名房地产企业的法律事务,包括万科集团、世茂集团等等,积累了从项目批地、公司筹建、招投标建设至销售开盘、物业维护等一整套房地产法律服务经验。根据国内地产开发形式的变化,为委托客户与政府间的成片开发及土地大规模整理合作设计并提供了新型的法律服务模式,并被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上海市土地拍卖市场聘请成为特邀专家顾问。曾多次参与上海市相关房地产政策、规范的制定。
谈起自己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案子,丁伟晓说起了由她代理的国内首例JCT格式建筑合同纠纷案。在当时,这也是建国以来诉讼标的最高的案件。
涉案大厦的建设从批地到竣工整整用了5年,丁伟晓代理这项诉讼也经历了整整5年。由于这个案例是国内首次采用JCT格式建筑合同,境内建筑界及司法界对这种文本框架下各主体的法律地位还缺乏认识,律师只能在境外的实践材料中寻求立论依据,再结合我国的基本法律原则作出合理解释。对于丁伟晓来说,这意味着一点一点消化浩如烟海的卷宗材料。5年里,曾经崭新的卷宗被翻得卷脚泛黄,上面反复画上各种颜色的着重号。最终,这些辛劳都化作一份份有力的证据材料。
在案件审理的5年过程中,从一审到二审,丁伟晓反复推敲论证,历经了对工程的审计程序,历经了境内外证人的多次出庭作证,经历了无数次开庭,经历了合议庭成员的调整,经历了当事人企业的改组,甚至集团CEO人员的重大变故……至今,丁伟晓仍旧记得,当时每一次开庭,他们总是拖着几个巨大的行李箱风风火火进出法庭,里面全都是沉甸甸的案件材料,从一审到二审,最后,就连法院的门卫都认出了这个拖着大行李箱的女律师。
在那些日子里,丁伟晓对这个案子已经投入到痴迷的地步,非常期待能赢下来。然而,案件的结局却有些意外———争议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虽然在整个诉讼纠纷代理过程中,丁伟晓的出色表现使采用招标方式聘请律师的委托人折服,但她坦言,当时感到失落,觉得自己的投入并没有得到匹配的结果。不过,现在回头看,一切早已释然,“这是最符合当事人利益的结果,也是最好的结果。律师应该为当事人的利益而努力,而不是为了寻求一个自己心中的目标。”

锱铢必较,才能保证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对于丁伟晓来说,律师不仅仅是自己谋生的“饭碗”,接案子也不仅仅只看中经济利益,而更要对社会有所担当。
上海世博会建设期间,她作为世博集团、世博中心、中国馆建设的法律顾问,从项目招投标开始,文件处理、引入展商、合同签订等方面,事无巨细、锱铢必较地履行自己作为法律顾问的义务和责任,为政府的财政支出把好关。
“虽然是政府财政出钱,但所有的合同我们都谈得非常较真,因为这些支出都要对纳税人有个交代。我认为,在市场经济的范围内,政府和企业一样,都是平等的,无论代理的是政府还是企业,律师应当能够站在市场角度,让当事人处于更有利的地位。”丁伟晓说。
去年年初,丁伟晓接了一个令人头疼的集体维权案,当事人有700多名。这是一起非法集资诈骗案,被告人以私募基金的名义,共涉嫌诈骗了700多名当事人1.8亿元的资金。有些当事人本身收入很低,却也投了辛辛苦苦积攒的2、3万元进去,有些当事人则一下子被骗走了几百万、上千万元。
作为700多受害人的代理律师异常艰难,每个受害者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相互之间的意见难以妥协。这个案件耗费了丁伟晓极大的精力,每次召集当事人开会都必须在周末,每次跟他们讨论,都像在做街头演讲。但丁伟晓只有一个信念———要把被害人的损失降到最低。
为此,她一方面积极跟法院沟通,认为被告冻结的资产如果被拍卖,通常会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成交,会导致被害人的损失,希望能够通过在市场上交易的形式,保证被害人利益。法院最终采纳了这个建议。另外,在查实被告的财产时,丁伟晓自掏差旅费,奔波于安徽等地,终于在一个偏远的地方查到一块在被告名下的土地,由于开发限期已过,正要被当地政府收回。在丁伟晓的努力下,不但追回了这块地,还因为恰逢当地动迁,为当事人多争取到了一部分拆迁补偿的费用。
如今,该案已经在清退资产的过程中,她的表现得到了当事人的感激和好评。谈起代理这个案件的感悟,丁伟晓说:代理群体性案件能获得一种很好的经验,不仅能够锻炼自己的心志,并且能让自己的执业生涯更丰富。另外,她也看到了现今相关法律存在的不足,“我们的法律现在对于私募基金这块还不明朗。通常私募基金和其他集资活动都以合伙人企业的名义去做,有时非法集资和私募之间只有一步之遥。我希望这方面的立法应当尽快明确起来。”

刑事诉讼,为罪当其罚而战

虽然如今的执业领域主要集中在金融银行法律业务、房地产和公司法律事务上,但每年无论再忙,丁伟晓都会做一定量的刑事辩护。对她来说,每次站上刑庭的辩护律师席,都会对社会正义有更深层的理解。
1999年,丁伟晓接下了一起刑事案件的二审上诉案。案件系共同犯罪,她的当事人尤某因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7年。
当她在监狱中见到深感绝望的尤某喊着“我冤枉”时,丁伟晓深受触动。在反复研究案卷后,她发现,如果尤某以私人名义成立的B公司系其任职的A公司的子公司,那么尤某利用其A公司总经理职务之便将资金挪用至B公司的罪名将不能成立。在这一点上,控方并无排他性证据。找到症结之后,经过丁伟晓的多方奔走调查,终于找到了有利于当事人的证据。2000年,法院二审判决挪用公款罪名不成立。当事人的刑期也从17年改至4年。该案例也在当年被上海市律师协会评选为“上海市优秀刑事辩护案例”。
而最近,令丁伟晓深有感触的一起刑事案件,是为一个大毒枭辩护。她说:“过去刑事案件的嫌犯总是看上去灰头土脸没精神,可这个人完全不是这样。见面时,他手指甲非常干净,头发一丝不乱。而且他的经历十分丰富,参加过越战,受美国中央情报局指派去过朝鲜,壮年时在美国因组织大宗贩毒被判刑数十年。”丁伟晓的助手曾经惊诧地对她说,这个案子就像是现实版的《永不瞑目》!丁伟晓通过大量调查之后,认为该案中存在特请引诱的情况,并且该当事人存在及其复杂的社会背景。根据该情况,丁伟晓在庭审中有理有据、据理力争,庭审从早晨九点持续到晚上六点,在被通知抓紧时间结束庭审时,丁伟晓向法庭坚持必须全面地、完整地为当事人完成辩护。她庄严陈词:“也许对于我们而言,只是多花个把小时,但这却关乎到我的当事人的生与死。”
丁伟晓说,无论当事人犯了什么罪,只要在法律上有一丝不死的可能,律师都应当尽职尽责,令当事人罪当其罚,这才是法律的威严所在。

新老传承,法律必须被信仰

丁伟晓兴致勃勃地谈起了时隔12年之后,再度举行的律师辩论大赛。1999年的比赛中,意气风发的她荣获“上海市优秀辩手”的称号,2011年的比赛中,她又担当了领队兼教练。看着如今的年轻律师对辩论投入极大的热情,就像看到年轻时的自己。她认为:“年轻律师对辩论的热爱也是对这个职业的热爱,这对于律师事业是一种希望。”
丁伟晓说起了一个故事,她的一位资深律师朋友坚定地把孩子送去美国学法律。那位律师对她说:“远不和英美的律师比,单与台湾相比,我们就整整落后了一代人。也许我们这一代已经没有机会了,但我们的孩子决不能将这种差距继续下去。”这番话让丁伟晓深受触动。
“我觉得这也是一种传承。”丁伟晓说。她时常看一些律政类的欧美电影,看到300年前的英国庭审辩论,就跟当今的中国差不多。“法治进程,不仅仅中国,各国都经历了艰难的发展历程。也许不在我们这一代成功,也许我们的角色就是传承,但我相信,对正义的向往是人性所在,法律是可以被信仰的。”
丁伟晓说自己是个理想主义者,始终认为“律师头上应该是有光环的”,律师应当顺应经济发展把业务做大,但内心仍要有精神的坚守。所以,她总是不遗余力地呼唤人们对法律的信仰。
在中欧工商学院念书期间,她数次为她的企业家同学们做法律主题的演讲,与她的“潜在客户”们辩论,就是为了让法律意识深深镌刻在这些社会精英的脑海里,让他们确信法律是可以“预前”的。
2010年5月,丁伟晓的事业再攀高峰,她作为创始合伙人之一,创办了欧申律师事务所。同时也在事务所内倡导欧申的“阳光文化”。丁伟晓说:“现在‘文艺青年’已不是一种赞美之词了,可是我却认为,律师在注重专业的同时,如果在心中能永远保持对纯真以及对美的敏感和渴望是多么美好啊!”在同事们的眼中,作为高级合伙人、主任的丁伟晓堪为表率,她坚持个体为集体的荣誉而努力,而集体的光芒应当反过来照耀到每一位成员。她带领同仁共同进步,着力于将事务所的发展推到更高层次,在维护法律正义的同时,实现每个律师的自身价值。
        如今在繁忙的业务工作之余,丁伟晓总是尽可能多地抽出时间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和律师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她参与辩论、当教练和开展大量法律援助、法律宣讲活动,并积极捐学助困。按照世俗的眼光来看,丁伟晓损失了不少个人的经济效益,但她始终坚持着,因为她觉得,律师应当成为社会的精英分子,无论是什么平台,都要体现出身为一名律师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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