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人在一些媒体和网络上以“广州疑出台隐藏文件将公共项目特许给几大集团”为题,对“穗府〔2008〕39号文”(以下简称“39号文”)提出质疑。为此,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作出回应。
据该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广州市以建设全省“首善之区”和国家中心城市为目标,高度重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促进了各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跨越式发展,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城市面貌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城市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不断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方式单一、运作体制不灵活、防范金融政策性风险措施不强等问题。为此,广州市委、市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创新,为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探索新路。2008年,广州市借鉴国内一些城市经验,开展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草拟了“39号文”,并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报经广州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实施。2009年,在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广州市政府以《政府工作报告》的形式向大会作了报告。“39号文”明确提出在水务、垃圾处理、地铁、交通、燃气、亚运城建设、新中轴线建设等七大领域先行先试推进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该文件是依法依规,并按照合法程序制定和实施的。经过两年多的实践证明,这项改革对于减轻广州市财政投资压力、突出国有企业在城市建设中的投融资主体地位、扩大增量资产和盘活存量资产、创新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广州市在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水环境综合整治、交通环境综合整治、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多个领域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该负责人表示,“39号文”所涉及的工作是一种积极探索,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完善、总结提高。(袁丁)
广州“神秘的39号文”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1-05/16/c_1214186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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