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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市律协、区司法局领导莅临得勤所检查指导工作

    日期:2007-08-28     作者:得勤所    阅读:2,947次
     

市司法局、市律协、区司法局领导莅临得勤所

检查指导工作

 

2007 8 22 上午,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李继斌,执业监督处处长朱富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朱洪超,上海市公证协会丁副会长,静安区司法局党委书记郭水其,党委副书记、局长王安,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汪庆华等领导莅临上海得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得勤所”)检查行风建设并指导工作。

得勤所主任吴晨尧律师请各位领导参观了事务所,并介绍得勤所全体团队成员。各位领导与得勤所团队成员亲切握手并询问了工作情况。

随后,各位领导听取了吴晨尧律师汇报得勤所成立一年半以来各项工作的开展、业务的发展、制度的建设、诚信建设、支部建设等情况。各位领导听取了吴晨尧主任的发言后,分别对得勤所的发展模式、业务状况、行风建设和团队理念等发表了指导性意见。

朱洪超副会长指出,第一,得勤所对客户进行定期回访的做法值得肯定,定期回访制度既体现了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客户的认真负责精神,同时也可以在回访中了解到自己工作的缺陷与不足,以便今后改进,回访制度是得勤所尊重市场、尊重客户、具有服务客户意识的最好表现。第二,得勤所在法律咨询中无论客户是否聘请律师均采用以法律意见书的形式免费向客户提供法律意见的行为值得肯定,这说明得勤所具有市场意识、客户意识、法律意识,这能赢得客户,赢得市场。第三,得勤所对法律服务团队进行人文关怀、人性化管理的理念也是值得同行学习的。虽然得勤所刚刚成立一年半,人员规模并不大,但是得勤法律服务团队已经在上海市乃至全国的一些高端法律服务领域内占据了一席之地,在房地产法、网络法方面尤有建树,可以说得勤的发展道路是一条先由小所做强后再做大的科学发展之路。

朱富林处长指出,这次来得勤所最大的感受就是得勤团队的凝聚力很强,得勤强调的不是几个合伙人的个人魅力,而是事务所整体的品牌。得勤所对外都是以团队、品牌的形象出现,以团队作战方式来面对竞争激烈的法律服务市场,而不是以单兵作战来争取市场。得勤所秉承的客户利益至上的宗旨也是其市场能力的表现,客户无论大小、案件无论标的大小,得勤团队都是以事先提供免费的书面法律服务方案,供当事人参考的方式来赢得客户。律师要时刻记住客户就在你身边,客户就在你办理的法律事务中,要以真诚和专业的服务取得客户信任和尊重,这种尊重当事人,尊重市场规律的做法也是得勤所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得勤所以新的法律服务理念来拓展市场的思路对司法行政机关也是一种激励,对于这种新的理念,政府部门也应当及时转变思想,改变传统管理模式,为有发展潜力的法律服务机构提供更加良好的政府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

听取了大家的发言之后,李继斌副书记说,早就听市局的处长提到静安区有一家得勤所,刚成立一年就发展得非常好,今天感觉真是百闻不如一见。得勤所成立至今不论是专业人员还是业务创收都迅速增长。得勤所发展如此迅猛,可以归结为四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有一个好的班子和好的法律服务团队。有董事长(主任)、党委书记(行政主管、党支部书记)、厂长(业务主管),有老有青,得天独厚,带领一批优秀青年律师共同发展,共同成长,同时理念先进,采用公司化的运营理念使得勤所的法律服务都成为标准化的产品,优质高效地产出;得勤所几位合伙人都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内有所专长并且分工协调、配合良好,这样使得勤的法律服务产品有了质量保证。在管理上得勤所以人为本,强调两个文明一起抓,也为事务所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思想政治保证。第二,得勤所规范管理,讲究诚信。从这次参观检查情况看,得勤所的各项制度公平、公开,让客户明明白白接受法律服务,不存在“欺客”、“宰客”的情况,这为年轻的得勤所建立稳定的客户群提供了保障。第三,得勤所从合伙人到每一个团队成员都有着不断探索、积累、精益求精的学习精神,这为得勤所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上的动力。第四,得勤所的发展与静安区司法局长期以来思想上的关心、组织上的指导、业务上的支持也是分不开的。

原定一个半小时的检查,在轻松的气氛中持续了二个小时。最后,李继斌书记勉励得勤所全体成员,再接再励,再创佳绩。

 

 

又讯:得勤律师事务所全体成员学习讨论

   市司法局、市律协、区司法局领导视察讲话精神

 

在送走市司法局、市律协、区司法局领导之后,得勤所吴晨尧主任立即召开全所律师及员工会议,传达领导讲话精神,要求全所律师员工找差距,明方向,把领导的鼓励当作努力方向,并立即着手规范、完善各项制度,力争2007年在各方面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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