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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律师

自律 律师业发展的基石

    日期:2011-05-01     作者:季 闾    阅读:3,294次

编者按:目前,上海律师从业人数过万,律师事务所数量过千。这样一支庞大的队伍靠什么来管理?靠什么来维持一定的社会评价?答案是律师的“自律”、律师事务所的“自律”以及行业“自律”的相结合。离开了“自律”,我们行业的发展就缺乏基石、缺乏动力。

日前,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律师管理处处长马屹一行到市律协?熏就律协纪律工作委员会专项工作与九届纪律委员会领导班子进行了座谈。

教育为主、惩戒为辅
 《律师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组织”。“自律”是律师协会最本质的属性,是律师协会最重要的职能。
“自律”包含了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二是相关的配套制度。虽然每个律师的各项业务毫不相关,但由此引起的社会评价却是相互影响的。良好的社会声誉需要我们共同维护,而个别律师的违纪行为必然会引发负面的社会评价。因此,个别律师的违规违纪不仅侵犯了相对人的权利,也是对全体律师声誉的侵犯。
上海市律协历届纪律委员会一贯将“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工作目标作为宗旨。而本届纪律委员会在历届委员会确有成效的基础上,工作思路上又有了不少重要的创新。这些创新尽管还是围绕着“教育”入手,但重点却是预防性的教育。
而对于违规违纪个别律师的处理,首先,适当的惩戒不仅是应该的,而且是必要的;其次,是教育。惩戒过轻则会形成不良的导向。
“专业能力”和“社会地位”是我们立足的两个根本。广大律师在发展业务的同时,要始终谨记自己是一个“法律人”,要有高于一般社会水平的道德水准才会有高于一般社会水平的社会评价。在全体律师的支持和理解下,相信本届纪律委员会的这些创新,一定能够开创纪律工作的新局面。

 提高效率,提升层次,正本清源
 副会长邵曙范对市局领导到会就律协纪律工作专项听取汇报表示感谢。他说,行业的纪律工作承载着信任和荣誉、更承载着沉甸甸的责任。
 随后,蒋信伟主任代表纪律委员会就本届纪律委员会的工作总体思路及具体措施向市局领导汇报:本届纪律委员会将在市司法局的监督指导下,围绕投诉处理、个案查处、警示预防、规范执业四个方面展开。把提高效率,提升层次,正本清源作为工作目标
 提高效率首先是扩容。初步设想为两个“1+1”模式,即理事值班采用1名理事加1名纪律委委员;专案调查采用1名纪律委委员加1名区县律工委推荐的调查员共同调查。充分调动行业资源,为各项工作的展开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是抓办案文书,特别是调查报告的规范化、模式化。提高效率是提升工作层次的基础,同时体现了行业对违规违纪查处的力度和决心。
提升工作层次,即将工作重心从处理投诉、个案查处逐步转向警示预防、规范执业。具体的工作措施有:
一、设计投诉查处管理系统,将数据信息化,为针对性的开展警示预防、规范执业提供数据支持;
二、就投诉、专案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时编发警示;
三、加大职业道德培训;
四、与相应的专业委员会共同制定聘请律师示范合同;
五、聘请“行风督察”;
六、加大对律师行业纪律工作模式、规则的研究。
通过上述工作,正本清源,维护律师业的整体形象,为律师业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沈伟民副主任认为,面临纪律工作的新形势,加强基础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要在规则范围内大胆创新。
张志君、罗洁两位副主任在发言中谈到,目前律师行业对违规违纪的预防工作存在缺失,工作的前瞻性不高,起点不高,要切实加强这方面的工作。要把新执业律师及事务所主任作为执业道德教育的重点群体,前者可塑性强,入门时要扶正;后者直接影响到一个事务所的所风。此外,加强教育和惩戒个案不能偏废。
盛雷鸣会长在总结中强调,对突出的、普遍的、呈迅速上升趋势的违规违纪行为应当及时、严肃处理;纪律委的工作既要充分民主、又要能够有效集中,要主动接受市司法局的监督指导;加大投诉分析,为执业道德培训提供素材。
 市局领导认真听取了纪律委员会领导班子的汇报,对本届纪律委员会的工作思路予以肯定。
 马屹处长认为,本届纪律委员会的不少工作思路与司法行政不谋而合,做好这些工作具有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定位准确 目标明确 工作要更上一层楼
 最后,刘忠定副局长就纪律委员会的工作谈了八点具体要求:
一、自身准确定位。律协的纪律委员会要形成一支相对固定的专业化队伍,要成为行业自律的专家,对其中表现好的干部,可以成为今后律协领导班子的储备人才。
二、明确目标要求。八届纪律委员会的工作做得很好,本届要在此基础上更上一层楼,要走在全国前列。
三、着力形成机制。要形成良好的、有效的,能够长效发挥作用的投诉处理机制。
四、要抓特色工作。每年要重点抓一项能对整体工作起带动作用、促进作用的特色工作。
五、及时发布警示。通过《上海律师》和“东方律师网”就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及时发布警示,防微杜渐。
六、加强相关培训。纪律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要兼任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讲课工作。
七、专案适当处理。要按照规则给予适当的处分,但目前普遍的反映是处分不到位。处理要及时,处理过程中要做好与投诉人的沟通工作。如果规则影响了效率,就要研究修改规则,规则要服从工作的实际需要。
八、引入业外监督机制。聘请“行风督察”,第三方的视角有利于帮助我们发现问题。
与会的九届纪律委员会领导班子表示,在市司法局的监督指导下,在全体律师的支持理解下,相信本届纪律委的这些创新,一定能够开创纪律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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