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受聘为第十二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独家法律服务机构
日期:2014-09-02
作者:长宁区律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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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8日
至
8月
2日
,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主办,上海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十二届全国学生运动会在上海隆重举行。本届运动会是在原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和中学生运动会合并后首次举办的全国学生运动会,以“团结、奋进、文明、育人”为宗旨,以“阳光运动、健康成长”为理念,大力倡导“健康第一”,促进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深入开展,展示我国学生积极向上、奋力拼搏的青春风采和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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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8日
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学生运动会在上海东方体育中心拉开帷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宣布运动会开幕。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作为第十二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的独家法律服务机构受邀出席开幕式,高级合伙人严洁红律师、冯加庆律师代表本所出席。
秉承“关注青少年体质健康就是关注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和推动学校体育事业发展、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理念,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作为本届运动会的独家法律服务机构,承担本届运动会涉及的全部法律服务,赞助法律服务金额达到人民币100万元,本所高级合伙人严洁红律师作为学生运动会的总法律顾问先后受邀出席第十二届全国学生运动会赞助服务企业签约仪式及开幕式。海华永泰自成立伊始起就热衷公益事业,积极承担各项社会责任,此次将法律服务等无形智慧作为运动会赞助和支持的方式得到了与会领导的高度赞扬和肯定。
今后,海华永泰将继续追求社会责任感及人格品德的追求,继续秉承诚信、专业、审慎、勤勉的服务宗旨,以优质的服务赢得社会和客户的信赖、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