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法律服务市场监管条例》起草小组赴上海调研学习
日期:2007-11-05
作者:深圳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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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深圳市法律服务市场监管条例》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的安排,2007年10月26日,在深圳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杨少彬副处长的带领下,深圳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委员杜燕芝、廖爱敏、郑剑民律师一行前往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律师协会调研学习。
26日上午在上海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余处长介绍了上海市在律师管理和维权等方面的经验;下午在上海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委员高树声、蒋信伟律师和纪律部副主任翁熔介绍了律师纪律查处等方面的经验。
通过学习和调研,我们深刻体会到,上海市的律师管理和维权以及纪律查处等方面,有许多地方很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
同时,上海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对深圳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的听证和听证评议团制度给予了高度评价。
深圳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
(委员廖爱敏供稿)
200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