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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业务研究委员会召开团购网站法律问题讨论会

    日期:2012-10-10     作者:钱洁

        2012年8月17日,上海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律协报告厅召开了“团购网站法律问题“讨论会。会议由研究会主任商建刚律师主持。
        本次会议由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王展律师担任演讲嘉宾。王展律师从自己亲身经历的“京东一元购”与“驴妈妈案件”出发,引领大家一同探讨团购网站的法律地位。王展律师在办案中发现团购网站对于自身的定位是相当模糊的,说法五花八门,不具有规范性。在分析了团购网站的定义与其操作模式之后,王展律师得出结论:对于团购网站的法律地位,应当以团购网站在消费者购买团购产品过程中实施的网络法律行为为基础进行分析定性,并且原则上,团购网站参与实施的网络交易行为越多,其被认定为团购交易合同的卖方主体资格可能性就越大。 
        研究会也邀请到上海齐家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到场。作为行业成员,介绍了“团购”活动的运营方法以及“团购”对于企业的意义。
        主题发言的第三位是资深媒体人王凤梅女士。她介绍了目前团购投诉量不断上升的情况以及三种遭遇投诉的团购网站的现状。
        会上,商建刚律师指出,当律师在做这一类案子的时候,要从事实合同的角度出发,从交易的流程、物流、现金流、信息流的角度,从事实合同的角度,把相关的交易对象,比如团购网站、团购组织者、服务的提供者等等作为纠纷的另外一方,然后由人民法院或者在证据发现、证据调查程序当中,查明相关方的责任边界,以及相关方是不是由此承担相应的直接责任、管理责任或连带责任。
        会议最后,在场的律师与三位嘉宾进行了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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