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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妪向超市讨说法 西安市消协垫付诉讼费律师团相帮

    日期:2007-03-12     作者:宋洁    阅读:1,520次
    70岁的张老太到超市购物,被拥挤的人群踩伤了腿。当要求超市支付医疗费时,超市仅支付了部分就拒不赔偿。昨日,在市消协的支持下,张老太向法院起诉,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据悉,这是我市消协首次用会费为消费者垫付诉讼费,也是消协维权律师团成立以来首次无偿向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

超市购物老太不幸腿轧伤 

2006年8月26日上午,70岁的张敬霞老太到南郊易初莲花超市的特价窗口处买油,突然另一特价窗口排队的人全都拥向张老太的队伍,顿时造成混乱。张老太被挤到一米高台阶的墙根,混乱的人群把张老太身旁的铁护栏撞倒,砸在老太太右小腿上,许多人都踩在护栏上,造成张老太伤势很重。

随即,疼痛难忍的张老太找到超市,可超市店长只派人将她送到医院,开了点药就送回家了。当月28日,腿疼不堪的张老太和家人无奈又找到超市,一直交涉到晚上8点,张老太才被送进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张老太距骨骨折,皮肤挫伤,右下肢骨筋膜室综合征。

拒付治疗费老太无奈起诉超市

张老太住院共113天,可在4个月的住院中,超市并不按时足额缴纳医疗费,治疗一直是断断续续。虽然张老太多次催要,可超市先后支付了七八千元,就拒绝继续交钱,并声明“拒付一切医疗费用,走法律途径明确责任”。

现在张老太腿伤仍未痊愈,伤口经常出现阵发性疼痛,无法正常行走,连外出都需要人帮助,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为追索继续治疗等费用,张老太出院后多次找超市协商后续治疗费,但超市拒不做任何赔偿。无奈之下,张老太只好向西安市消协投诉,经调解,超市提出的赔偿数额远远不能弥补她的实际损失。

市消协马副秘书长称,在小额投诉中,因为诉讼程序比较复杂,消费者往往望而却步。但继张老太的案件之后,市消协今后将对于一些经济有困难的典型消费纠纷,动用保护消费者的专项基金,给消费者出一定的诉讼费,指派律师团律师为消费者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市消协希望这个常设的维权机制,能够成为消费者在消费领域的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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