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汇律师十二月份信息
日期:2008-01-04
作者:律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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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开展
2007
年律师服务收费情况检查工作
根据市局要求,我局在本月初组织开展了对本区12家律师事务所2007年律师服务收费情况的检查工作。以《南司(2007)54号文》向律师所发出通知,转发市局文件,并督促律师所组织学习文件,开展所内自查,区局还抽查了一家律师所。从各所自查和我局抽查以及结合对律师的投诉情况,总体上我区各律师所均能按照《律师法》、《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定价、收费。但也发现有个别律师办案差旅费的收取、使用不规范,我局已要求问题所在的律师所立即整改。
2、对本区陆冰律师事务所的
2007
年度律师服务收费情况进行检查
12月13日上午,由邵惠平副局长带领律公科人员到陆冰律师事务所,抽查了该所2007年中立案的各类卷宗8本,并按卷中记载的当事人联系电话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询问收费情况和服务态度情况,被抽查的当事人对收费和服务均无不良反映。
3、部署开展律师队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根据司法部“在律师队伍中开展经常性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要求,从本月起,我局在律师队伍中部署开展这项活动。一是转发司法部、市局的有关文件;二是召开了动员大会,会议由邵惠平副局长主持,局党组纪检组长洪新地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辅导报告。我局所属各律师所主任和支部书记参加了动员会议。
4、组织律师主任和财务人员进行税务培训
接税务部门通知,2008年起我区律师所的税收征收方式从原来的核定征收改为查帐征收。为规范律师所税收缴纳,12月14日,我局邀请区税务局税征科副科长郑龙发前来我局,对各律师所主任和财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5、律师现场咨询接待,大力宣传法律知识
12月4日下午,我局所属的为平律师所和东泰律师所的2名律师在惠南镇东方电影院场地前向广大市民群众进行法律咨询,并颁发各种法制宣传资料。
6、走近外来人员,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
12月5日上午,公民律师所和永乐律师所的2名律师在周浦镇一个建筑工地内为外来民工进行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让外来人员能充分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