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韩国三星集团前董事长可能获刑7年

    日期:2008-07-11     作者:佚名    阅读:1,357次
    
韩国检察机构日前要求法院判处因涉嫌逃税、非法转移经营权和渎职罪被起诉的三星集团前董事长李健熙入狱7年。

    据美联社10日报道,在首尔中央地区法院10日举行的听证会上,检方还要求判李健熙交纳3500亿韩元(1美元约合1003韩元)罚款。法院将最早于下周对李健熙进行审判。

    今年1月,有人检举三星涉嫌建立秘密资金、非法转移公司经营权和向政府官员行贿等,韩国国会批准成立特别检察组,对三星集团展开大规模调查。韩国检察机构4月以涉嫌逃税、非法转移经营权和渎职罪正式起诉李健熙。

    检察机关称,李健熙及其他3名三星集团高级管理人员涉嫌建立总额达4.5万亿韩元的秘密资金,并利用1199个匿名账户买卖三星子公司股票获利5643亿韩元,逃税1128亿韩元。李健熙等人还涉嫌以非法手段向李健熙的儿子李在镕转移三星集团下属的“爱宝乐园”债券,使李在镕获得对“爱宝乐园”的控制权。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