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积极构筑便捷、优质、多元化的法律服务体系,经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和区律师工作委员会数月筹备,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律师导诉窗口于2016年6月起正式启用,区律工委精心选拔的38位志愿者入驻法院开始律师导诉工作。
6月2日上午9时,本区首位导诉律师志愿者张福淇律师在区律工委副主任、律师导诉工作组组长应朝阳律师的带领下,正式上岗履职。区司法局副局长陶京、区法院立案庭庭长现场了解律师导诉窗口启用首日工作情况。
律师导诉窗口的设立,旨在通过整合利用区内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发挥法律志愿者专业优势,引导当事人依法诉讼、畅通诉讼渠道,营造公正、平安、有序的法治环境。今年上半年,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和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就律师志愿者参与法院导诉工作的运作模式、工作定位、导诉规则、人员选拔、纪律要求等事项进行了多轮沟通、讨论。经充分论证,最终确定在嘉定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10号窗口单独设立律师导诉岗,每周的一、二、四全天由律师志愿者到岗开展导诉工作。律师导诉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法律咨询、诉讼指导等公益法律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等诉讼帮助。与此同时,区律工委认真做好律师参与法院导诉工作的组织动员,经过自愿报名、精心筛选等程序,组建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群众信赖、乐于奉献的律师志愿者队伍,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门培训,确保导诉工作做好做实。
律师参与法院导诉工作制度的建立是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上海市律师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加强法官与律师之间良性司法协作,推动司法人员和律师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新型关系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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