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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致信联合国 吁设立投资者保护日

    日期:2007-09-03     作者:牟敦国    阅读:1,795次
     原始股维权团建议将每年9月15日设为国际投资者权益保护日

上周,上海证券报投资者维权志愿团成员、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杨兆全律师致信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建议联合国把每年9月15日确定为世界投资者权益保护日。

杨兆全律师自2001年开始承办了银广夏、东方电子等证券市场知名的维权案件,上述案件的成功为他赢得了较高的声望。目前他们组织的维权律师团,正在代理全国的“原始股”投资者进行维权法律行动。

杨兆全律师说,通过这些年来参与投资者维权的经历,让他感受到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已经日益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课题。现在越来越多的个人和家庭加入到了投资的行列,这个群体占到了社会成员的很大的比例。他们购买基金、股票、期货、邮票、收藏品等等理财产品,希望以此来分享社会发展带来的收益。在投资的过程中,由于投资者风险意识不强,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了解,他们权益容易受到伤害。

投资者的保护问题不是那个国家的问题,而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各国政府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出了努力。但是投资者权益的还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工作还需要社会更多的关心和推动。

对确立保护日的实际意义,杨兆全律师举了“3·15”的例子。他认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设立,极大地推动了世界范围内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这点我们是有目共睹的。他提出联合国确立一个投资者权益保护日的建议,也是从“3·15”的成功中得到的启示。

为什么要提议9月15日作为投资者权益保护日,杨律师解释说,“9·15”是和“3·15”在时间上相对应,二者相隔半年,也容易记忆,是一个好的选择。

对他的建议是否能够得到认可,杨兆全显得比较乐观。他认为,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这种需求本身会成为强大的动力。如果这个提议得到认可,将“9·15”确立为世界投资者权益保护日,这必将对世界范围内的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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