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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俊:内地与港澳间民事司法协助已进入规范化轨道

    日期:2008-08-07     作者:王斗斗    阅读:1,096次
王胜俊会见港澳客人时表示

内地与港澳间民事司法协助已进入规范化轨道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会见了前来北京参加第29届夏季奥运会开幕式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黄仁龙等港澳客人。

王胜俊说,香港、澳门回归以来,“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得到全面贯彻、落实,香港特区、澳门特区社会稳定、经济繁荣,与内地的经贸关系更加紧密,各项事业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港澳与内地司法界的交流也日益频繁,希望今后这种交流势头继续保持下去。

王胜俊表示,香港、澳门回归以来,内地与香港特区、澳门特区根据基本法,通过探索和积极磋商,已经找到解决“一国两制”下相互提供司法方面的联系和协助的新模式。根据这一模式,在坚持“一国两制”、“平等协商,相互尊重”、“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下,内地分别与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就民商事司法文书相互委托送达、仲裁裁决、民商事判决相互执行等问题成功签署了相关协议。

王胜俊说,目前,内地与香港特区、澳门特区之间在民事方面的司法协助已经顺利地进入了规范化的运作轨道。这是内地与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引下,严格执行两个基本法的重要成果,为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在港澳和内地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希望在“一国两制”原则的指引下,进一步加强刑事司法协助方面的合作。

李国能、岑浩辉、黄仁龙在会见时表示,感谢最高人民法院的盛情邀请,非常荣幸有机会亲历中华民族圆百年奥运之梦的美好时刻。希望进一步推动内地与港澳的司法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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