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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院要求美国不对五名墨西哥囚犯实施死刑

    日期:2008-07-17     作者:佚名    阅读:836次
    
国际法院16日做出决定,要求美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在国际法院做出最终判决前,确保5名被关押在美国的墨西哥囚犯不被实施死刑。

据联合国网站报道,2004年3月,国际法院在墨西哥起诉美国的一起案件中做出裁决,指出美国在总共涉及51名墨西哥人的多起案件中没有告知这些人他们享有领事协助权,违反了《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要求美国对这些案件进行重新审理。

2008年6月5日,墨西哥以美、墨两国对于国际法院2004年3月的判决结果存在不同理解为理由,向国际法院提出对判决结果进行解释的请求。

        同时,由于美国得克萨斯州已经确定将于2008年8月5日对其中一名墨西哥人执行死刑,对另外四名墨西哥人的行刑日期也将在不久后确定,墨西哥方面请国际法院在做出最后判决之前,要求美国暂停对这些人实施死刑。

美国方面则表示,尽管由于美国的联邦制结构,执行国际法院2004年的判决在美国国内遇到了很大的限制,但美国明确接受该判决结果并已致力于实现这一结果,因此双方对于判决不存在争议,国际法院对于墨西哥提出的请求不具有管辖权。

国际法院16日确定对此案具有管辖权并做出了要求美国暂停实施死刑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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