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切换新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研究大厅 >> 研究成果

知产沙龙第一期:"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与数据权益保护实务"研讨会业务综述

    日期:2026-08-28     作者: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下午,由上海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知产委”)与体育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体育委”)联合主办的“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与数据权益保护实务研讨沙龙”成功举办。本次沙龙作为知产委品牌活动“知产沙龙”的第一期,紧扣2026年世界知识产权日“体育”主题,聚焦体育赛事领域的无形资产保护、标识法律实务及数据权益前沿问题,搭建了知识产权专业与体育产业行业跨界交流的灵活平台。

会议由知产委副主任马赛律师主持,上海律协副会长徐宗新律师莅临致辞。体育委主任卫新律师、知产委主任刘峰律师及两委委员、公开报名的律师共同参加了本次研讨。与会嘉宾通过主题分享、案例解析等形式,深入剖析了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争议与实务路径,为律师服务体育产业提供了多元思路与专业共识。

一、开篇致辞:跨界融合,深研专业方法论

徐宗新:交叉领域是专业精进的高地,需以方法论引领研究

上海律协副会长徐宗新律师在开幕致辞中指出,专业委员会之间开展交叉领域的法律与业务研讨,意义重大。上海律协拥有众多专业委员会,每一个交叉点都可能催生出高端、前沿的法律纠纷,这正是律师将专业做精、做强、做专的绝佳方向。

徐会长认为,知识产权作为一个具有高度横向延伸性的专业领域,与体育等纵向行业结合,能激发出诸多有价值的研究课题。他鼓励与会律师结合专业领域,对体育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发表观点、撰写文章,以此展示专业形象,形成与行业、社会的更广泛链接。

徐会长还特别分享了关于法律人思维的思考,强调了方法论对于专业发展的重要性。他建议专业律师应将各自领域的实践总结提炼为数十条乃至上百条的裁判规则或处理经验,使之成为可供学习、办案、交流使用的知识成果。这不仅有助于个人专业的精进,更能让更多律师受益,共同提升行业的整体专业水平。

二、主题分享:剖析核心疑难,明晰实务路径

(一)卫新:国际顶级赛事实战视角下的体育无形资产保护

体育委主任卫新律师结合其团队深度参与上海奥运资格赛(OQS)法律服务的实务经验,分享了国际顶级赛事对无形资产的严密保护体系。他指出,体育领域的知识产权在实践中常被统称为“无形资产”,其外延超越了传统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还广泛涵盖了人格权(姓名、肖像、声音)、特殊标志权、赛事信息权以及一系列通过合同约定的权利,如赞助权、衍生品开发权等。卫律师强调,“体育产业,万事皆可开发”,其商业变现极度依赖于上述无形资产的精细化运营。

卫律师详细拆解了奥林匹克赛事的权利架构,指出赛事IP归属于主办方,并通过复杂的合同体系将权利层层授予承办方与协办方。他通过生动的实例,展示了国际奥委会对商业权益的极致保护:

1.关于清洁场馆与伏击营销:为保护顶级赞助商的排他性权益,赛事方必须进行严格的权利清理,例如遮挡非赞助商的汽车品牌建筑、移除赛场周边非赞助商的充电桩等。卫律师将此形象地比喻为“我们的核心工作就是打击一切故意或非故意建立虚假商业关联的伏击营销行为”。

2.关于数据与支付场景:在制证与在线支付环节,因涉及数据出境和金融合规问题,赛事方与官方赞助商就相关权利的落地进行了复杂的商业谈判与技术调整,最终形成了既保护赞助商权益又符合举办地法律的个性化方案。

3.关于人格权与内容传播:从运动员、裁判员乃至观众,进入赛场即通过证件或须知等方式,将其肖像、声音、表演等权利在全球范围内永久授权给赛事主办方,用于赛事推广。同时,社交媒体上观赛视频的发布等也已成为受严格规制的权益。

卫律师总结道,顶级赛事已建立起一套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无形资产保护体系。当前,国内部分赛事正处在培育期,传播环境相对宽松,但随着赛事体系的成熟,建立并执行一整套严格的无形资产保护规则是提升赛事商业价值和国际影响力的必然要求。

(二)李淑娟:赛事标识的“三位一体”立体保护与司法实践

知产委委员李淑娟律师围绕体育赛事标识类知识产权保护,系统阐述了由特殊标志、商标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三者构成的“三位一体”立体保护体系。

1.特殊标志与商标的双轨并进
李律师指出,对于大型体育赛事,通过特殊标志管理条例进行快速占位是第一步。凭借国务院批文,赛事名称、会徽、吉祥物等可快速获得4年期的保护,主要侧重于行政执法层面。与此同时,赛事主办方必须进行前瞻性的商标全类注册,尤其是核心的第41类(赛事转播)、第35类(广告赞助)及相关衍生品类,以实现长达10年并可无限续展的长期保护。二者在申请门槛、保护范围、力度和期限上各有侧重,互为补充。

2.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兜底规制
针对无法被特殊标志和商标权完全覆盖的隐性营销(伏击营销)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发挥着兜底保护作用。李律师将隐性营销的本质归纳为“未经授权,试图建立与赛事的虚假商业关联,以混淆公众认知,截流官方赞助商营销价值”的行为,具体手段包括使用祝贺类关联词汇、赞助个体运动员并模糊宣传、在场馆周边开展营销活动等。她结合2022年冬奥会保护指南及国际经典案例,说明过度的隐性营销会侵蚀高昂的赞助费所依赖的商业根基,不利于赛事的良性发展。

3.司法案例解析
李律师分享了两个典型案例:在杭州亚运会期间,某房产公司因在互联网广告中购买并使用“杭州亚运会”关键词,被法院认定侵害特殊标志权利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判赔90万元。另一个是其团队代理的“乐刻健身”商标侵权案,该健身品牌在商标注册被驳回后仍持续大规模使用侵权标识,最终被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208万元,凸显了商标先行布局和合规使用的重要性。

最后,李律师展望了AI技术带来的挑战,指出在元宇宙等虚拟空间使用赛事标识,仍需依托传统商标法框架,并需对第9类(可下载软件)、第41类(虚拟娱乐服务)等数字领域相关类别进行前瞻性注册,以确权为基、合同为纲,搭建立体的保护架构。

(三)王小兵:体育赛事实时数据的竞争法保护路径

知产委委员王小兵律师聚焦于体育赛事中实时数据的权益保护,通过其代理的CBA赛事数据不正当竞争案,剖析了此类新型权益的司法保护路径与困境。

1.数据权益保护的司法现状与困境
王律师首先指出,当前数据权益的保护在立法上存在滞后性,权利属性不清晰,缺乏专门法保护。在司法实践中,大量案件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规制。这导致了数据持有者、开发者和流通者的利益诉求不一,价值取向存在冲突,如何在保护前期投入者积极性和促进数据流通、维护公共利益之间寻求平衡,是这类案件的核心难点。

2.CBA赛事实时数据案解析
王律师深入讲解了其代理的CBA赛事实时数据不正当竞争案。案件原告投入巨大成本从CBA官方获得授权,并组织团队在现场实时采集、矫正、分发赛事数据,形成商业闭环。而被告未经授权,通过技术手段实时抓取这些数据,并在自己平台展现和销售,实质性替代了原告的服务。

此案的辩护关键点在于如何证明被告“抓取”而非“自行采集”数据。原告团队通过巧妙地在现场“制造”并推送一个错误数据,而该错误数据在极短时间内同步出现在被告平台上,有力地证明了其数据的非原创性。最终,法院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保护了原告对这一合法商业模式投入所产生的竞争性权益。王律师强调,本案判决的价值在于,它维护了“投入-回报”的商业逻辑,保护了前端数据开发者的积极性,最终惠及广大消费者。

3.前瞻与思考
王律师最后提出了对数据立法的思考,对比了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草案中关于数据获取“不正当方式”的规定与最高法指导性案例中“未经许可获取”的标准,指出二者间的微妙区别有待未来司法实践厘清。他主张在当前阶段,应倾向于对数据权利人采取强保护策略,以激励创新,同时注重公共利益平衡,并适时适用反垄断法规制数据垄断行为。

(四)李毅:运动员数据隐私与反兴奋剂信息公示的权益平衡

体育委委员李毅律师将视角投向体育领域内一个极具交叉性和前沿性的议题——在保障反兴奋剂工作透明度的同时,如何切实保护运动员的数据隐私与合法权益。

李律师以一个欧盟的争议案件为切入点,该案中运动员因反兴奋剂机构在网上公示其姓名、违禁物质及处罚结果而提起投诉。他详细介绍了欧盟总检察官对此案的法律意见,核心争议点有二:一是披露所涉违禁物质名称是否构成处理GDPR项下的“健康数据”这一敏感信息;二是无差别的全网永久公示是否超出“必要性”和“比例原则”的要求。检察官的意见倾向于认为,结合上下文披露具体违禁物质可能间接揭示运动员的健康状况,而“一刀切”的全网永久公示对普通运动员声誉的影响可能超出了威慑违禁行为所需的必要限度,并建议采取假名化、限制公开范围等措施。

李律师进一步对比了我国反兴奋剂中心的公示实践及将于2027年生效的新版《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变革趋势。新条例展现了对运动员隐私权的高度重视,主要变革包括:取消“一刀切”的强制实名全网公开,无过错案件不再强制公开;缩减公开内容;允许以年度匿名统计报告替代个案实名公开;并强调设定合理的储存期限,禁止无限期线上检索。李律师认为,这为我国反兴奋剂信息公示如何在透明度与隐私保护间取得平衡提供了参照,也预示着保护运动员数据与隐私权益将成为一个愈发重要的法律命题。

三、会议总结:专业与行业融合,共掘体育产业蓝海

知产委主任刘峰律师作全场总结发言。他首先点明了本次沙龙作为系列品牌活动第一期的特殊意义——以更灵活、高效的形式,将专业度提升到新的高度。

刘主任强调,此次会议深刻地揭示了一个重要的发展方向:律师业务的发展,必须实现“专业”与“行业”的结合。知识产权作为一个基础性的专业工具,必须与体育、生物医药、TMT等各个具体行业深度融合,律师只有真正理解行业的语言和需求,才能充分展现其专业价值。

他指出,体育产业是一片广阔的蓝海。根据规划,到2030年中国体育产业总规模将达7万亿元,而体育产业中大量的核心资产,如明星的姓名权、肖像权、赛事版权、专利器材、商业秘密等,几乎都与知识产权百分之百覆盖相关。刘主任呼吁律师们抓住这个蓬勃发展的行业的机遇,不仅要服务国际顶级赛事,更要关注和保护像“村超”这样的本土民间赛事IP,为中国体育产业提供从系统化保护到侵权打击的全链条法律服务。这既是律师个人实现价值的乐趣所在,也是为建设体育强国贡献力量的时代责任。他期待未来“知产沙龙”能够走进更多律所,持续举办,促进知识产权律师与其他各行业、各专业律师的深度交流。

(注:以上嘉宾观点,根据会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执笔人:丁倩,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