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治民副会长率团赴惠州、河源律协参观考察
日期:2007-10-31
作者: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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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由陈治民副会长、王丽娜理事、刘潼修秘书长等五人组成的深圳市律师协会考察团赴惠州市律师协会和河源市律师协会参观考察。惠州市律师会长江晓华,副会长曹春和、徐焕茹、罗如洪、罗远雄,秘书长陈群,河源市司法局局长刘瑞强,副会长李振球、黄爱民、张群彬,秘书长黄惠忠等对深圳律协考察团的到访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进行了座谈。
考察团一行就行业管理、律师税收制度、律协章程等问题与惠州律协进行了交流。陈治民副会长表示深圳与惠州同饮一江水,在很多方面有互通的地方,希望双方律师加强联系,整合优势资源,共同促进两地律师业的发展。
考察团在河源律协考察时对河源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留下深刻印象。河源律协黄惠忠秘书长表示在吸取深圳律师对律师参与法律近社区工作的经验后,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提出 “五有”:在社区中要有律师的办公室;要有专职的律师参与;要有联系人;要有制度;要有宣传资料。陈治民副会长表示河源律协这种创新的做法很值得深圳律师去学习,河源律协作为深圳律协的对口帮扶对象,深圳律协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在律师培训等方面给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