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立法听证20日起报名

    日期:2008-07-21     作者:姚丽萍    阅读:1,427次
    东方网7月20日消息: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于7月28日就《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修订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即日起至7月22日市民可报名参与。

听证内容包括:

■房地产登记机构收到行政执法机构关于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文件后,是否应暂缓受理或中止审核转让、抵押该房地产的登记申请。(相关条文为条例修订草案第十五条第一款)

■申请补发房地

产权证书、登记证明是否需要申请人事先在媒体上刊登原房地产权证书、登记证明灭失、遗失声明。(相关条文为条例修订草案第十九条第四款)报名网址:东方网(www.eastday.com)、上海人大公众网(www.spcsc.sh.cn);报名电话:23119144(9:00至17:00)。报名时应表明身份及所持观点,听证陈述人经遴选后确定。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