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陈乃蔚教授为新疆律师讲课
日期:2001-03-16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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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在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与新疆律师协会共同举办的第二期沪新律师实务研修班上,上海交通大学法律系主任、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研究生导师、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乃蔚教授为新疆律师作题为“律师在承办知识产权案件中若干问题的研究”的演讲。
陈教授从中国“入世”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讲起,介绍了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权、计算机软件侵权赔偿中的举证责任、网络媒体拥有的传播权,以及著作权纠纷等知识产权法律问题。同时,他也从律师实务的角度,与新疆同行探讨了自己承办知识产权案件的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