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要求,一名律师一年需要办理一至两件法律援助案件,而徐宏祥每年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都在10件以上,并因此获得了司法部和上海市律师协会颁发的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当他站在领奖台上,手捧鲜红证书的时候,他心中不是喜悦,不是自豪,而是惭愧。他说,法律援助案子我还是办得太少了。
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徐宏祥并不满足于为办案而办案,他更看重的是社会效果和社会稳定。在具体的办案过程中,他认为对于有些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的案件,如果量刑过重不利于当事人的改造,也不利于体现防止犯罪的原则。而且影响的不光是当事人,还会影响到他的家人对法律的信任度。如果不以公正的判决让他认罪服法,就会给社会埋下不稳定的因素。因此,即使案件已结,如果他认为判决结果不利于当事人的改造,他仍然会以一个律师的身份向上级法院阐明自己的观点,充分体现了一个法律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感。
徐宏祥常说,我一个人的力量是微弱的,但我要通过自己的言行,让周围的人感受到党的温暖,为平安建设尽一份力量,因为我是一名共产党员。现在徐宏祥又在资助潘某和王某两位大学生,并热心于各种慈善事业的捐赠。2004年1月,他被评为上海市“慈善之星”,成为全市获此殊荣的100名市民中的一员。他热爱着法律援助事业,为平安建设默默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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