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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律师协会与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共同举办检律沟通技能同堂实训活动

    日期:2026-08-28     作者:刑诉法与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刑法与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

2026年5月19日下午,上海市律师协会与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共同举办检律沟通技能同堂实训活动,上海市律师协会刑诉法与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刑诉委”)、上海市律师协会刑法与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刑法委”)共同承办本次活动。

崇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春伟在致辞中表示,本次同堂实训活动,旨在为检律双方搭建一个沉浸式、互动式的交流平台。下一步,要以“同堂”促“同心”,主动换位思考,坦诚沟通交流,在情景模拟中读懂彼此的履职逻辑和价值追求,真正凝聚起维护司法公正、护航生态岛建设的共同法治信念;要以“实训”强“实战”,把握机会、畅所欲言,在互学互鉴中掌握规范、高效的协作方法,共同探索破解协作难题的有效路径;要以“交流”促“互信”,把实训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常态化机制,推动检律协作提质升级,为崇明法治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本次实训共设四组进行,每组分别围绕给定的案例展开限时沟通,覆盖审查逮捕与审查起诉两个阶段。其中,在四组选手中,有两组特别采用了“双向角色互换”,即检察官化身“辩护人”,律师扮演“检察官”。这一“换位”让检察官切身体会到了辩护的难点,也让律师读懂了公诉的考量,在身份的对调中实现了真正的共情与理解。

上海市律师协会刑法与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马朗对参与审查逮捕环节沟通的两组进行点评。他表示,该阶段是检律沟通的“黄金窗口”,律师应在事实层面与检察官率先达成共识,再分层阐述法律意见。有效的早期沟通能将对抗性的控辩关系转化为互信互促的协作,这对青年律师的职业素能提出了更高要求。

崇明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检察)主任唐涛对参与审查起诉阶段沟通的两组进行点评。他表示,选手们在事实证据交锋上理性平和、论理充分,展现了扎实的法律功底。审查起诉阶段的沟通能帮助双方明确争议焦点,精准把握法理、情理与刑事政策,为庭审实质化做足准备,这正是“对抗不对立、交锋不交恶”的生动体现。

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徐宗新对本次同堂实训活动进行总结点评。针对实操技巧,他指出,沟通的指导思想是“存异求同”,沟通要“以对方为中心”,明确沟通目标,双方应聚焦案件解决而非对立,沟通要综合运用说、问、评、聊、展、演等方法增强互动,并分享“五步沟通法”:预约时间、征询看法、提出新情况、给出可行方案、共商完善落地,特别提醒要多用“问”代替“说”,多用案例、证据说话,适当结合企业生存、家庭情况等现实因素做价值引导,让对方听得进、愿意谈,沟通才算真的有效。

崇明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宋佩娟在总结讲话中用“精心安排、精彩呈现”评价整场实训活动,她强调,接下来,要以同堂培训为桥梁,促进检律青年干警交流学习,统一司法理念,强化法律共同体意识,常态化开展实战实训与案例研讨,夯实人才根基;要以工作配合为基础,明确检律虽履职不同但目标一致,均为维护公平正义,司法局将做好律师“娘家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执业行为,构建亲清检律关系;要以业务协作为纽带,聚焦平安建设、行刑衔接等领域协作,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法律援助等工作,凝聚法治合力。

代表们表示,此次检律同堂实训活动,是检察机关规范司法办案、构建亲清检律关系的有力实践。活动充分展现了区检察院高度重视队伍建设,以实战实训锤炼专业素养、夯实履职能力的鲜明导向,彰显了司法机关聚焦主责主业、精进办案质效、坚守司法公正的责任担当。希望检律双方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良性协作,凝聚专业法治合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一场实训,打破的是刻板印象,凝聚的是职业共识。下一步,崇明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合作,把同堂实训、业务研讨、案例共研等机制常态化、长效化,推动检律双方在理念上同频、在行动上同向、在履职上同力,共同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新型检律关系,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案件中可感可及。

(注:以上内容根据会议纪要整理,未经本人审阅,侧重学术与实务观点梳理,仅供参考交流。)

 

供稿:上海律协刑诉法与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

执笔:桂雅婷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