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吉林市设立城市管理法庭 

    日期:2011-06-01         阅读:2,257次

新华网长春6月1日电(记者周立权)吉林省吉林市5月31日设立城市管理法庭,负责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所涉及的行政案件和非诉案件。

记者从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城市管理法庭由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执行员及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共同组成。执法局人员配合行政审查合议庭开展审核和强制执行工作,负责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所涉及的行政案件和非诉案件,实行审执一站式完成。

城市管理法庭创立后,如果个人或单位存在适用一般程序违规时,城管执法人员将不再开具罚款票据,也不允许直接收罚款,而是让当事人去指定银行缴费。如果在3个月后无任何理由不缴纳罚款,就会转移到城市管理法庭,由法院下传票,强制执行。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创立城市管理法庭,客观上使罚缴分离,避免了行政执法与相对人的直接冲突,为化解城管执法人员与被执法者之间矛盾、增进社会和谐将起到保障作用。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