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考核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研究 >> 专业委员会 >> 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 >> 业务指引

律师代理海上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业务指引(2006)

    日期:2006-12-18     作者: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委员会

 

( 2006 年12 月28 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委员会会议通过)

  

海洋为人类提供了大量资源,但同时也在承受被污染和损害的侵害。在海洋环境保护中,防止和治理污染是两个重要的课题,而其中治理污染就包括了污染事故的处理和处罚。

通常海洋污染事件的发生具有很强的时间性、流动性,一旦污染发生,则会在海上形成二次污染源。来自船舶本身的污染物质不断释放,及污染物与海水结合的扩散,加之海域的辽阔与监视手段的限制,要在第一时间取得海洋污染证据并控制污染变得极其困难,加之存在不同污染物种,第一现场和第一手证据在以往是几乎没有的。就是有,也难确定真正的损害程度,即具有量化上的困难。这就需要依赖一些常规的检测、监测手段和数据、模型来推论损害程度。为便于律师代理此类案件,特制订本指引,供在实务中参考使用。


【点击此处下载全文】 http://byfiles.storage.lawyers.org.cn/file/?action=download&fileId=065eb8585dcb4ec0bfeba1a979e863fd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0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