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2日)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召开的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上获悉,为深入贯彻国家电子政务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信息化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制定并印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等。
这 次会议的目的是,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为指导,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决定》,认真总结交流“十五”期间信息化建设的成功经验,明确“十一五”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任务,研究和审判工作相适应的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为今后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决定》的出台是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必将对今后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决定》要求,各级领导要从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信息化在提高审判效率,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加强法院管理,践行司法为民等方面所发挥的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把信息化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定位,把信息化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采取相应配套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
《决定》明确提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主要目标:到2010年,覆盖全国各级法院的业务网络基本建成,以审判信息管理和司法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的各类应用全面推进,技术和业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基本满足发展需求,审判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初步建立,各项制度逐步完善,保障体系基本完备,高素质技术队伍基本形成,信息化在促进司法审判管理、司法政务管理和司法人事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等方面的作用明显增强,在提高审判效率、保证审判质量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肖扬院长提出的“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努力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总体规划,坚持“需求主导、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从实际需要和经济条件出发,不断开拓进取,有利地拓展了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新局面,为审判工作和人民法院各项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证。在这次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信息化与审判工作的良性互动格局正在形成,信息化在推进法院整体工作方面开始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信息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国各高级法院、新疆建设兵团分院、近300个中院和约1400个基层法院已经完成局域网的建设或改造,利用信息网络系统开展了审判流程管理等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和各高级法院、新疆建设兵团分院以及计划单列市中院的一级专网于2004年投入使用,实现了专线通信、视频会议、专网邮件、庭审直播等功能。大部分一级专网节点完成了数据交换平台和安全保障设施建设;2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基本完成二级专网建设,实现了高级法院和辖区中级法院间专线通信、视频会议、网站互联、公文传输等功能。
——信息技术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日渐显著。各级人民法院下大力气推进信息技术在审判管理、执行管理、庭审管理、法官管理、审判支持、决策支持等方面的应用。以案件信息管理为中心的法院综合信息管理,使审限管理、文书制作、信息查询等能够快捷、准确地进行。对案件受理、分案、审理、审批等全过程管理,为审判监督、质量评查、绩效考核等提供实时、动态的信息支持。通过证据展示、庭审笔录、音视频采集等技术手段,提高了庭审效率,规范了庭审行为。远程立案、远程调解等应用,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降低了人民法院司法成本,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评估、拍卖机构随机产生,执行款物网上监管等“阳光执行”措施促进了执行工作的规范化。通过“12368”公益服务系统,方便诉讼参与人及时了解案件审理进程。通过门户网站,实现法制宣传、信息查询、案例查询等。
——信息化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逐渐形成。自2001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了《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规划》、《国家“十五”计划期间人民法院物质建设计划》、《人民法院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实施方案》、《人民法院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技术规范》、《人民法院专网建设技术方案》、《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管理规定》等近20项,要求各级法院按照统一规划、持续发展、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则开展信息化建设。
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要求,为实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决定》提出的主要目标,各级人民法院要继续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要长远规划,持续推进,要满足各类审判信息采集、存储、传输、复用和共享的需要。各级法院从经济条件和实际需求出发,坚持“花钱少、用得好”的原则,力争在资源条件和建设需求之间找到平衡点,合理、有序、稳步地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要全面提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应用水平。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作用,各级人民法院应坚持“边建设、边应用、边改进、边完善”的原则。以案件为管理对象,以提高应用水平为重点,以信息资源开发应用为主线,积极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应用工作,为司法审判管理、司法政务管理、司法人事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整合审判信息资源,建设国家司法审判资源库。在信息资源统一规划和整合的基础上,建设和逐步充实完善国家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是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记者 杜中杰)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努力开创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新局面
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今天(2日)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要求全国法院深刻认识信息化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与紧迫性,努力开创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新局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南英出席会议。
姜兴长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依法治院,改革兴院,科技强院”的发展思路,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提供科技支持和保障,是实现人民法院信息化跨越式发展的总体要求。这次会议,要按照这个总体要求,认真研究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决定》的措施、办法和要求,不断开创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新局面。
姜兴长指出,最近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决定,贯彻落实好这个决定,首要问题是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他说,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是跟上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时代步伐的客观需要,是落实党中央战略决策的重要行动,也是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又快又好发展的必然要求。
姜兴长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主要任务进行了部署。他说,肖扬院长多次强调,“要充分运用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中心的现代科技手段,尽快提高审判工作和法院其他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并要求法院的信息化建设要“建有所值,物尽其用,务求实效”。十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肖扬院长的重要指示,坚持高效、务实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不断开拓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新局面。人民法院信息化已经进入了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的新阶段。我们要按照“建用并重、以建带用、以用促建、充实提高”的要求,更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全面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
姜兴长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着力加快建设和完善人民法院业务网络步伐;着力推进和深化信息化应用;着力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着力统一和规范业务管理应用软件;着力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姜兴长要求,要切实加强对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领导。要抓认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抓管理,做到制度规范到位;抓队伍,做到组织建设到位;抓保障,做到经费物资到位。
最高人民法院行装局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各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建设兵团分院、计划单列市中院主管副院长及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还将讨论修改《关于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决定〉的若干意见》。
据悉,去年以来,中央发布了《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从战略高度明确了电子政务的发展思路、目标和重点,人民法院的信息化已列入国家电子政务建设“十一五”规划,成为国家电子政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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