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四名律师荣聘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专业仲裁员
日期:2003-04-30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8,953次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争议仲裁规则》将于2003年5月8日起施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为实施该规则解决金融争议,还特别设立了仲裁委员会金融专业仲裁员名册,聘任金融界及法律界88名人士为仲裁员,其中上海地区的江宪、李志强、杨钢、季立刚律师被荣聘为仲裁员,加上原已被聘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刘大力、史建三、顾耀良、曹惕生、梁瑞麟、陈泽政、夏文广等律师,上海律师界共二十多名律师可以受聘担任金融争议仲裁案的仲裁员,这势必对金融争议仲裁产生积极的作用,同时亦将进一步提升上海律师的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