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奖励热心本市律师行业发展,并为本市律师行业发展做出贡献的单位,根据上海市律师协会《行业贡献奖表彰奖励规则》及实施细则,并经市律协十届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确定了拟通报表扬的“2017年度上海市律师行业贡献奖”名单。
根据《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名单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应当在东方律师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现将拟通报表扬名单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今日起至2017年3月23日止,如果对本公示之名单有任何意见和异议的,请以电话或者邮件形式联系市律协宣传部:
电话:64030000-160
传真:64185837
联系人:市律协宣传部 王希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