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9日,光大所管理合伙人洪亮律师团队律师及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陈颖健副教授一同受邀参加了在上海市人大举办的关于听取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草案)》的意见和建议的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王超英副主任出席本次会议并听取各方意见。
在本次座谈会上,陈颖健副教授就《反不正当竞争法(草案)》的立法宗旨、立法框架以及一些具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出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已不是个别偶然现象,有些行为甚至相当普遍,严重地危害了公平竞争秩序,损害了有关经营者的利益。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抓紧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十分必要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草案)》系由国务院法制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多个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小组,经过多次专家听证会论证等,并广泛征求了中央有关部门、地方和法学研究机构、大专院校的意见,与国务院法制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进行研究、修改后形成,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行政机关等均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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