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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律师

以律所党建促进律所发展让律所发展体现律所党建

    日期:2011-08-01     作者:普陀区司法局律师党委    阅读:10,971次

为了更好地弘扬与宣传党建工作在律所发展过程中的核心作用,探讨新形势下律所党建工作的新问题与新方法,促进党建工作与律所发展的有机结合,推动律所建设向新的台阶迈进,由中共普陀区司法局律师委员会主办,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承办的“信念、责任、创新、发展———律所党建与发展论坛”于建党90周年前夕在华东政法大学交谊楼隆重召开。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市司法局律师党建专项办公室、市律师协会、普陀区委组织部、普陀区司法局领导以及著名法学家苏惠渔、本市多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出席了本次论坛。
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林东品主持了论坛,普陀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夏宝元致欢迎辞,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刘靖北教授作了“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专题报告,普陀区司法局律师党委、市司法局律师党建专项办公室和4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在论坛上作了主题发言,普陀区委组织部、市律师协会等领导对律所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与任务,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叶青教授对论坛进行了点评与总结。
加强党的领导 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而努力
上海市司法局律师党建专项办公室主任  张鲁滨
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是上海在“十二五”期间乃至更长历史时期内必须遵循的发展主线,律师事业的发展也是如此。律师既要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律师事务所既是完全市场化的新经济组织,又是承担“三维护”职业使命的新社会组织。所以,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一方面追求效率,一方面也以追求社会公平正义为价值取向。这就决定了律师事业的发展不仅面临着调整结构、壮大规模、增强实力的问题,也面临着政治方向、服务秩序、理想信念、队伍建设等问题。今天的论坛,是普陀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创新发展的新成果,也是一个新起点,必将对律师所党建工作起到积极作用,产生深远影响。
第一、律所党组织要在确保律师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上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律师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是律所党组织的首要任务,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根本体现。
第二、律所党组织要在增强队伍凝聚力上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近几年,各律所党支部都在“党建促所建,所建固党建”上下了功夫,促进了业务管理、行政管理、队伍管理,增强了整体竞争力,希望能够进一步形成党建新格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
第三、律所党组织要在创新党建工作方式上多做探索。现在,上海律师行业党的建设领导体制相对健全,党的组织和工作在律师行业实现了全覆盖。接下来,如何使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律师所的政治核心,起到保证方向、凝聚人心、服务律师、促进发展的重要作用,是需要不断研究、探索和实践的重大课题。希望普陀的律所党组织在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搭建党的建设、事务所建设和业务发展三位一体的平台,为上海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创造经验,作出更大贡献。

注重“四个紧紧围绕”,引领律师党组织和律师党员创先争优
普陀区司法局律师党委副书记、政治处主任  方维吾

        2011年,普陀区司法局律师党委深入开展“推动发展做贡献,执法为民促和谐”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并坚持做到“四个紧紧围绕”:
一是紧紧围绕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彰显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应当带领律师事务所在调结构、促转型中不断促进律师业自身发展,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二是紧紧围绕促进社会和谐,打造创先争优活动的品牌。律所党组织应当引领律师事务所关注社会热点、化解信访矛盾、参与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三是紧紧围绕服务人民群众,激活创先争优活动的载体。律师党组织应当带领律师事务所在推进民主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群众维权等方面积极作为。
四是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丰富创先争优活动的内容。坚持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保证律师事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的基础。


凝聚力量  塑造形象  开创博和党建新局面
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  朱宇晖
一、党建作用
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开展律所党建工作能够起到以下三方面的作用:一是凝聚力量。通过党建工作能够很有效地把广大律师团结起来,增强律师队伍的向心力与凝聚力;二是塑造形象。律师职业受人尊敬之处,就在于其兼具政治使命、法律技能、文化品位与商业运作于一身,而非仅仅是一个商业化的个体。我们的党建工作就是超越单纯的功利,非常注重精神追求,因此通过党建工作也能帮助律师实现人生价值、塑造职业形象;三是促进发展。通过凝聚力量、塑造形象,党建工作也必然能促进律所的建设和发展。
二、工作特色
在建所之初,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就树立了“党建兴所”的理念,并结合律师行业特点和自身特色,具体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党支部组织生活的长期化。博和所从成立至今,始终如一的每月固定进行党组织生活,汇报个人的思想、工作情况,为律所发展建言献策;二是兼职律师双重组织生活的制度化。兼职律师多是我们律所的一个特点,我们的很多华政老师本身也是党员,不少还是院系的党委书记,我们经常邀请他们参与我们的党支部活动,提高了党支部的凝聚力;三是“双结对”工作长效化。与长寿路街道结对共建是我所党建工作的一大特色与亮点。在双结对过程中,我们全体党员律师组建了专业、精良的律师团队,得到了街道领导和社区居民的肯定与认可。
三、未来展望
从2008年到2011年,我们律所通过开展党建工作,确实取得长足的进步与发展,未来我们必将进一步加强党建,更好地凝聚力量、塑造形象、追求发展:
一是发展好新党员,扩大党员律师在律所中的比例;二是加强支部制度建设,不断理顺律师党建工作管理体制;三是继续创新组织生活形式,增进博和党组织的动力与活力。

支部建在业务团队上
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第一党支部书记  戴明康
自2010年5月建所之始,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就围绕着不断提升综合实力、做大做强律师业务的发展目标,同步设立党总支,并将管理重心下移,积极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推出了“支部建在业务团队上”的党建新模式,实现了党建工作“组织全覆盖、工作全覆盖”的要求,为事务所和谐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一、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促进新所整合实现融合
为了尽快实现强强融合,融孚所一方面确立党建促进融合、党建促发展的理念,同时通过建立党总支打造律所凝聚内核,并定期组织支部活动,夯实党建工作基础,终于在一年内实现了“五合一”的强强联合。
二、支部建在业务团队上,发挥党组织在团队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
“支部建到业务团队上”,为融孚所的整合与发展注入了鲜活的动力。这一举措一方面延续和发展了党的基层组织形式,另一方面也搭建了团队共同交流的平台,有利于推动团队发展上层次上水平,更有利于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工作。
三、党建与管理“刚柔并济”,党建、所建融合效果日益凸显
融孚所的公司化管理模式强调“刚性”管理,而党总支实行的是党建工作跟着中心走的“柔性”管理,形成了 “刚柔并济”的管理新局面。一是构建了相当规模的人才高地;二是推进了律师服务更优质,奠定了多个法律服务领域的领先地位;三是事务所凝聚力不断增强。党建工作对事务所融合的作用愈加明显,新型而和谐的合作关系逐渐建立。

紧扣脉博 创新求变
上海中信正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赵    琳
 上海中信正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成立于1984年,在过去十几年里配备了专职党支部书记,制度建设非常规范。2000年后,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党支部书记由专职律师兼任,由于律师行业的自身特点,生存和发展成为事务所和律师的第一需要。我们开始探索新形式下律所党建工作的必要性。实践证明,党建聚人心,党建促发展,通过党建推进事务所文化建设,保证了事务所的发展方向。
中信正义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党建工作是律所实现长足发展的根本的政治保证。一是党建工作在所内与业务建设相结合,提高了合作意识,加强了团队精神。坚持党支部以“引导、凝聚、服务、保障”的基本定位,实现党组织政治核心和合伙人业务决策的统一;二是党建工作与高校联动,优势互补。加强教育培训,增加文明意识,造就高素质的精神文明建设队伍。结合本所背靠华东政法大学的优势,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与学校实行“校所联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三是用法律服务化解矛盾,平息纠纷,构建和谐,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事务所党支部坚持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强调律师专业优质服务的同时,注重律师行业社会形象的提升。
增强党组织对青年律师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上海朝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徐培龙
 党组织必须增强对青年律师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展开“青年攻势”,要经常不断地把那些积极要求入党、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青年律师吸收到党内来,壮大党的力量,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
 首先,一个政党能否吸引民众加入其组织,主要看两条:一是看这个政党是否具有先进性,二是看这个政党是否具有良好的工作机制。我党的先进性是毋庸置疑的,问题在于:如何让青年律师体会到这种先进性。我认为,党员先进性教育不失为一个良好的措施。通过树立先进典型,让青年律师们感受到党员和群众就是不一样,从而使青年律师确信成为党员便能更大程度地发挥作用,做出更大贡献。
其次,我们有必要对新形势下青年律师的思想进行认真的剖析。和老一辈党员相比,青年律师个体意识更强烈,理想更现实,思想更解放。但是,青年律师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在理想信念的震荡、价值取向的倾斜和职业道德的滑坡。因此,在价值多元化的今天,党要减少刻板的理论教条,以生动的实践和鲜活的思想来吸引和凝聚更多的青年人将之作为信仰。
正所谓“润物细无声”,我们要让党务工作的效果在无形之中深入人心,深入青年律师的心。我们有必要创新活动载体,要更多地把党务工作与社会活动有机结合,让青年律师在活动中切身感受到党的先进性。同时,要不断创新活动形式,给党员律师施展才华提供更高的平台、更广阔的空间和更多的机会,帮助他们成就事业,给党外优秀青年律师带来吸引力。
 编后语:上海市博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承办的“信念、责任、创新、发展———律所党建与发展论坛”系沪上一次针对律所党建工作为内容的大型专题会议。希望通过论坛的讨论,能够真正实现以律所党建促进律所发展,让律所发展体现律所党建,将二者有机统一于律师对社会的法律服务中,从而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让党建工作成为推动律所健康发展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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