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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调查令”应地方立法

    日期:2007-01-30     作者:刘海    阅读:2,348次
    
打官司免不了调查取证,但某些部门及强势行业拒绝提供相关证据,律师持法院开具的调查令却被“弹皮弓”给弹了回来。在本次“两会”上,市人大代表薄海豹建议,要解决调查令目前的尴尬现状,应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提高其法律效力和权威性。昨天,记者在“两会”现场采访了政协委员、市高级法院副院长齐奇。他说,调查令如能获得地方立法的支持,对维护当事人利益、完善上海的法治环境有着积极的意义。
齐奇透露,目前本市法院开具的调查令中,有一半以上能得到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的配合,但还有相当一部分被退了回来。
他认为,律师持调查令受阻,影响的是当事人的利益,在某种程度上,对法院的公正判决会产生影响。
齐奇说:“许多部门制订的有关信息管理的规章制度与法院的调查令有冲突,事实上,法院出具的调查令效力要比这些政府部门制订的规章要高得多,但遗憾的是,调查令未能引起这些政府部门的充分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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