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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排名成软肋 百度指责律师骗取爱心

    日期:2006-10-12     作者:  丁弋弋    阅读:1,433次
    

在保持沉默将近一个月后,百度终于按捺不住出手了。

9月19日,百度以“捏造事实恶意宣传、违反协议、侵犯商业秘密”为由,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起诉律师张新维,要求法院判令张新维道歉,支付违约金50万元人民币。

一个月以来,客户抗议百度竞价排名涨价的报道不断见诸于各大媒体。一时间,北京中北卫癌症医学研究院院长刘文华以及其代理律师张新维成了媒体红人。

8月4日中午,刘文华带领10余名同事聚集百度总部——北京理想国际大厦门口,打出了“百度竞价欺骗客户,恶意点击非法敛财,要求立即停止欺诈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全额退还广告费”的横幅标语,并向围观者散发公证书等材料。直至后来警察介入,这些抗议者才陆续离开。而刘文华的代理律师——北京合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新维,也曾在6月12日以“违约提高竞价排名价格”为由状告百度。

由于百度的反起诉,使得几个月前其与张新维签定的50万元保密协议(违约一方因泄密的违约行为,需向另一方支付50万元违约金)骤然浮出水面,这场原本就有点复杂的百度竞价排名纠纷,因此越发混乱起来。

指责律师违约

百度企业市场部总监舒迅表示,是张新维利用了百度对客户的爱心,骗取了百度的一个合作协议,然后拿着这个合作协议欺骗其它客户起诉百度,最终牟取个人私利。

6月12日,张新维曾以“百度违约提高竞价排名价格”为由,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他同时同由提起诉讼的,还有张新维同事杨文斌律师。

一直以来,竞价排名是百度的主要收入来源。所谓“竞价排名”,百度将其定义为“一种按效果付费的网络推广方式”,即客户通过购买关键词搜索排名来“推广”自己的网页,并按点击量进行付费。也就是说,某关键词出价越高,搜索排名越靠前,点击量越大,“表明推广效果越好”,客户需支付的费用也越高。

据张新维介绍,5月31日他刚在一个百度产品推介会上签订了《百度竞价排名合同》,次日,即6月1日,百度单方面提高注册关键词竞价起价价格。“以我竞买的关键词‘法律’为例,当时起价0.30元,最高价也不过0.64元,但涨价后,这个关键词起价是5.20元。”

目前这两起案件都以开庭前达成和解、原告撤诉告终。而达成的和解条件,两位律师均表示由于涉及保密条款不便透露。

据百度方面称,在法院的例行和解过程中,张新维表示竞价排名效果很明显,对自己的业务有帮助,很愿意继续做竞价排名。同时,当时双方在庭外和解时僵持不下,不久,张新维表示希望向百度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换取百度竞价排名的优惠,于是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张新维撤诉。记者了解到,这份协议规定,泄密方的违约金是50万元。据记者了解,这也是百度起诉张新维,请求法院判令张新维支付违约金50万元人民币的主要依据。

“我起诉百度一事经媒体报道后,很多百度的用户找到我,希望能帮助他们起诉百度。”张新维说,“虽然我的案子已达成和解,但百度利用垄断地位单方面涨价,是对广大用户的一种伤害,作为律师我有责任替他们讨回公道。”

而在百度方面看来这完全就是一场单方面的毁约行为。百度方面解释道,张新维撤诉后,接受大量媒体采访,捏造事实攻击百度,称其用以提供法律咨询为由与百度换取的竞价排名优惠将对百度竞价排名业务产生重大影响,暗示其通过诉讼获得了巨额赔偿,并称自己可以代理其他企业再次起诉百度。

百度企业市场部总监舒迅表示,百度一再退让,然而张新维无视商业道德,肆意攻击百度商誉,这让公司没办法再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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