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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开展律师事务所执业纪律检查

    日期:2007-06-19     作者:吴涛通讯员晓马    阅读:1,431次
    为整顿律师执业纪律,强化律师事务所内部规范管理,17个联合检查组今天分赴全市200多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为期一周的律师执业纪律大检查。律师管理部门负责人称,检查中如发现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有违法执业行为,坚决按照查处程序严肃查处。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司法局获悉的。

今年4月下旬,律师范贇伪造判决书侵吞亲友救命钱涉嫌诈骗犯罪一案(本报曾作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极大影响了深圳律师形象。4月30日开始,市司法局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执业纪律大检查专项活动,由律师事务所以所为单位组织全体执业律师自己查摆问题,此项工作已进入尾声。今天,由市司法局和部分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组成的17个联合检查组,分赴全市200多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为期一周的律师执业纪律大检查复查工作。

据介绍,联合检查组检查针对全市律师事务所的检查内容重点包括六个方面: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及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律师私自接案,私自收费的情况;是否存在律师助理独自接案、私自收费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律师服务收费规定,向委托人收取额外费用的情况;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统一保管、使用律师服务专用文书、财务票据的情况;是否存在出具本所介绍信、律师服务专用文书、收费票据,为没有律师执业证人员或非本所律师违法执业提供便利的情况。

市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负责人表示,检查组将深入到各家律师事务所,通过仔细翻阅各种文字资料、台账、票据等形式,严格按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检查中如果发现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有违法执业行为,将一律按照查处程序坚决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发现有应当撤销“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达标省单位”或“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的,一律摘牌,撤销称号,并将此撤销决定存入该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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