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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可以从事商标代理了
日期:2004-07-28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9,559次
7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江苏某律师事务所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一纸判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拒绝受理律师事务所作为代理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缺乏法律依据。此案宣判标志着从司法上认可并保护了律师从事商标代理服务的权利,使商标代理服务市场长期限制律师进入的禁区被最终打破。据了解,目前上海市只有极少数的律师事务所参与了部分与商标代理服务有关的法律服务,但直接从事商标注册申请代理服务的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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