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事务处发言人今天表示,地方选区或功能界别选举的获提名人士,必须是年满二十一岁的地方选区已登记选民,以及必须在提名前的三年内通常在香港居住。获提名人士必须是没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非中国公民或拥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可循十二个功能界别参选。这十二个功能界别是法律界、会计界、工程界、建筑、测量及都市规划界、地产及建造界、旅游界、商界(第一)、工业界(第一)、金融界、金融服务界、进出口界,以及保险界。功能界别选举方面,获提名人士必须是有关功能界别的登记选民,或与有关功能界别有密切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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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立法会选举的提名期即将到来,香港有意参加此次选举的政党、团体和个人,最近陆续宣布参选意愿。据介绍,地方选区选举的每张参选名单必须得到一百名有关选区的已登记选民签署同意提名,并须缴交五万元选举按金。功能界别选举的每位获提名人士必须得到十名有关界别的已登记选民签署同意提名,并须缴交二万五千元选举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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