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律师的天职
日期:2007-10-10
作者:成 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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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承德市的律师队伍中,活跃着一批以维权为己任的年轻律师。他们不计私利、仗义执言,他们求真务实,恪守职业道德,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承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常青就是其中的一位。
2002年,杨常青律师怀着对律师职业的无比敬仰之心,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首届司法考试,开始了自己的律师生涯。当一次次地面对当事人那孤立无助的目光,当一次次面对当事人权利得到保障之后的那种感激的眼神,他一次又一次地感受到了身为一名律师的神圣,也更加坚定了做一名优秀律师的信心和决心。
居住在我市会龙山街道马某某的父亲早逝,母亲又患有非常严重的心脏病,家庭生活异常困难,早早地辍学后便经常与闲散人员纠集在一起,自2004年9月起,短短两个月就实施盗窃行为9起,涉案金额19800余元。案件移送法院后,杨常青律师接受某人民法院的指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担任其辩护人。在详细阅读了案件的有关材料后,他发现在马文磊的出生时间上,相关证据存在明显的偏差。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记载其出生于1990年6月21日,按此推算,马文磊犯罪时不满16周岁,依法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开庭当日,杨常青律师便就此问题展开充分论述,为马某某做无罪辩护,这些观点引起了公诉机关及法院的高度重视,确保了该案的公正审理。被告人的母亲面对杨常青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和不计报酬的工作精神深深打动,跪在地上向杨常青律师致谢,感动了在场的每一个人。
2007年初,轰动承德市的高某等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案在某法院开庭审理。杨常青律师接受委托担任了其中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的被告人朱某某的辩护人,此案历经近一个星期的庭审,查清了基本事实。但就其中一起敲诈勒索案的案发时间问题产生争议,作为辩护人,杨常青律师深知该案的案发时间直接决定着朱某某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能否就此案追究其刑事责任的问题,因此在庭审中据理力争,精彩的辩护受到了在场人士的充分肯定。该辩护意见最终得到了审判机关的采纳。
杨常青律师有着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他密切关注弱势群体,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在他的努力下,与共青团承德市委联手推出了“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为青少年法律咨询与服务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几年来,他代理了多起涉及青少年、妇女以及残疾人的维权案件,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的好评。
在执业过程中,杨常青律师注意积极探讨和研究法律前沿问题。在曾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网络虚拟财产被盗案中,杨常青律师受承德交通文艺频道的邀请担任特邀嘉宾,直接参与该案的直播,与从事网络工作及法学教育的人士一起就该案所涉及的问题进行探讨,提出了虚拟财产也应按财产对待,同样受法律保护的主张。最后法院也判决被告方承担了返还财产的法律责任。
杨常青律师待人诚恳、谦虚谨慎,不计私利,不计报酬,执业几年来,模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办理了多起有影响的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诉讼,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打造了良好的律师形象,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