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大律师”评选今天启动
日期:2006-09-01
作者:施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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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海市司法局、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上海市
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的上海市首届“东方大
律师”评选活动今天起启动,进入推荐
律师候选人阶段。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社会推荐、行业推荐和
律师自荐三种方式。推荐时间即日起至2006年9月30日止。具体推荐方法参见《上海市首届“东方大
律师”评选办公室公告》(请登录www.lawyers.org.cn东方
律师网查询),垂询电话:64030000转评选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