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律师工作委员设驻看守所法律工作室
日期:2013-11-05
作者:青浦区律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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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根据市律协印发的《关于组织律师配合看守所相关工作试点阶段的指导意见》(沪律发〔2013〕15号)精神,区司法局、区律工委与青浦区看守所就驻看守所法律工作室有关事宜积极进行沟通与协商,并在全区范围内征集律师志愿者。最后,经过律师自愿报名、事务所推荐,区司法局、区律工委审核等程序,组建了由25名律师组成的首批志愿者律师,其中不仅有具有公益心的青年律师,还有刑事诉讼经验丰富、职业操守良好的“老”律师。
11
月
1
日
,区司法局于区局四楼会议室就驻看守所法律工作室具体工作召开了全体律师志愿者会议。会上,区局律公科向与会人员传达了市律协《关于组织律师配合看守所相关工作试点阶段的指导意见》精神,并就此次值班接待制度作了具体说明和要求,要求全体律师志愿者充分理解此项工作的意义,严格遵守有关的制度,以奉献为主积极做好此项工作,彰显良好律师职业形象。
11
月4
日
,“青浦区律师工作委员会驻看守所法律工作室”正式开始运作,试点阶段每周一、三、五固定时间律师志愿者将在青浦区律师工作委员会驻看守所法律工作室为来访人员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以此进一步推动《刑事诉讼法》保障人权和惩罚犯罪理念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