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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家专门律师调解机构成立 律师变"主持人"

    日期:2006-10-13     作者:齐鲁晚报    阅读:1,803次
    10月12日,国内首家专门的律师调解服务机构——“青岛市涉外纠纷律师调解服务中心”在青岛市成立。律师的角色从一方代理人变为居中调解人,一种“律师主持调解”的新型服务模式在青岛开始试点。

调解中心设在德衡律师事务所,由该所20多名资深律师组成。中心受理的范围包括:青岛市辖内各级法院立案庭在受理有涉外因素纠纷案件时,在立案前按照“社会调解前置”原则,建议与动员当事人前来要求先行调解的案件;法院、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各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等组织委托调解或邀请调解的具有涉外因素的纠纷案件。

律师调解尊重当事人的自愿选择和自主决定,不带有任何强制性。“背靠背”和“不公开”为主要调解方式。调解不成,当事人仍可起诉。费用向双方收取。调解不成功,则不收费。

据了解,从事调解工作的律师,必须遵守律师法及律师执业道德和纪律,尤其要严守调解中获悉的各方当事人的秘密,并不得在今后的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担任任何一方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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