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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大律师”评选是律师业发展的必然结果

    日期:2006-12-24     作者:陈泽政    阅读:2,369次
     自恢复 律师制度以来,转眼已过35年。这35年 律师事业的发展,历历在目。老一辈的 律师功成身退,有的已离我们而去,剩下不多的老 律师已在家颐养天年,以中青年为主角的 律师队伍,正在意气风发、勤勤恳恳地继续为 律师事业辛勤地耕耘着。
    回顾刚恢复 律师制度的时候,市编委拨下三百多名 律师编制,大批老 律师迅速归队。当时 律师领取皇粮,为国家工作人员,以诉讼为主, 律师的工作和作用,很少为群众所理解和知晓。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出现 律师担任企事业和机关的法律顾问。招商引资后又出现了涉外经济谈判 律师和诉讼 律师。由于各种经济成分之间和中外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矛盾增多,新类型的民、商事纠纷,要求 律师的专业分工愈来愈细, 律师的业务已深入到公民企业和机关之间。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社会各层次、各方面更离不开专业的法律服务。涉外经济 律师、房地产 律师、证券 律师、知识产权 律师都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阶层的日常活动密不可分。 律师事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35年来,涌现了许多深为人民和社会赞许的中青年 律师,这为我们评选首届“东方大 律师”创造了广阔的基础。
    当前各行各业都在为加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添砖加瓦。小康社会要和谐社会来推动,和谐社会是小康社会发展的的保障。 律师为和谐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是 律师事业发展的又一机遇和挑战。首届“东方大 律师”的评选是和谐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更是 律师事业发展的必然结果,符合“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的规律。我应该珍惜这次机会,客观公正地投上神圣的一票,为上海 律师事业的进步,为上海法治建设,再贡献一分微薄之力。
    我祝愿这次评选活动圆满成功。(作者为一级 律师、上海市首届“东方大 律师”评选宣传活动评委会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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