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大律师”评选是律师业发展的必然结果
日期:2006-12-24
作者:陈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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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恢复
律师制度以来,转眼已过35年。这35年
律师事业的发展,历历在目。老一辈的
律师功成身退,有的已离我们而去,剩下不多的老
律师已在家颐养天年,以中青年为主角的
律师队伍,正在意气风发、勤勤恳恳地继续为
律师事业辛勤地耕耘着。
回顾刚恢复
律师制度的时候,市编委拨下三百多名
律师编制,大批老
律师迅速归队。当时
律师领取皇粮,为国家工作人员,以诉讼为主,
律师的工作和作用,很少为群众所理解和知晓。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出现
律师担任企事业和机关的法律顾问。招商引资后又出现了涉外经济谈判
律师和诉讼
律师。由于各种经济成分之间和中外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矛盾增多,新类型的民、商事纠纷,要求
律师的专业分工愈来愈细,
律师的业务已深入到公民企业和机关之间。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社会各层次、各方面更离不开专业的法律服务。涉外经济
律师、房地产
律师、证券
律师、知识产权
律师都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阶层的日常活动密不可分。
律师事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35年来,涌现了许多深为人民和社会赞许的中青年
律师,这为我们评选首届“东方大
律师”创造了广阔的基础。
当前各行各业都在为加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添砖加瓦。小康社会要和谐社会来推动,和谐社会是小康社会发展的的保障。
律师为和谐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是
律师事业发展的又一机遇和挑战。首届“东方大
律师”的评选是和谐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更是
律师事业发展的必然结果,符合“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的规律。我应该珍惜这次机会,客观公正地投上神圣的一票,为上海
律师事业的进步,为上海法治建设,再贡献一分微薄之力。
我祝愿这次评选活动圆满成功。(作者为一级
律师、上海市首届“东方大
律师”评选宣传活动评委会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