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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港律师合作前景宽广--上海律师代表团赴港访问

    日期:2002-06-14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8,145次
6月11日至6月14日,由上海市司法局桂晓民副局长、上海市律师协会朱洪超会长带队的上海律师代表团一行七人,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参加了《上海律师面对入世挑战--在港培训计划开幕式》,并访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香港大律师公会以及香港中国法律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代表团所到之处,都受到了香港同行的热烈欢迎。沪港两地同行在短短三天的时间里,分别就香港律师赴内地执业的可能性,两地律师的共同合作发展,以及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体制和律师行业管理体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桂晓民副局长和朱洪超会长在接受香港记者采访时都表示?香港律师有着丰富的国际经验和许多值得学习的地方,香港已经加入世贸组织,市场对于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上海与香港应当密切联系,特别是上海,要多向香港学习,争取吸收更多的经验,少走弯路,以后上海将争取更多的机会向海外派遣留学生进行学习,并经常邀请外国、香港的著名学者来沪进行演讲和交流。赴港参加访问的代表团成员还有上海市律师协会外事委员会副主任、通力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大力?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国建?上海市四维律师事务所主任厉明?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部主任王旭峰和业务部钱大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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