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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走进高校做学问华东师范大学联手律师开展金融刑法学研究侧记

    日期:2006-08-18     作者:上海法治报    阅读:4,104次
    脱下律师袍,走进高等学府,法庭上激情辩论的上海律师,开始潜心做起学问。近日,由高校与律师事务所联手打造的华东师范大学金融刑法研究所在华师大法政学院正式挂牌,这是继海南大学后,全国高校中成立的又一家“金融刑法研究所”。

值得注意的是,在研究所聘请的研究员中,有多位专职、兼职律师。华师大法政学院党委书记钱品石指出,律师广泛参与高校学术研究,表明高等教育法律教学与律师实务有了新的契合点,在高层次的专业法律研究中,律师也能一展风采。

“温州模式”点燃研究热情

2004年,本市某区轻工城建设项目启动,这座工业园区兼具生产经营与生活功能,一期总投资预计超过二亿元。项目立项通过、规划许可证到位、正当项目发起人、温州商人严某借“温州投资模式”大展拳脚时,却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检察机关起诉……

据了解,“温州投资模式”是一种当时在民间流行的金融集资方式,既没有现成的法律对此作出专门规定,也没有禁止性法律予以禁止。“集小资(隐名出资股东)为中资(显名出资股东代表),集中资为大资(股东代表大会)”温州商人的民间融资方式究竟合不合法,成为当时实务界与学术界共同热议的焦点。

此案中,控、辩双方对“温州投资模式”的法律认识相差甚远,一审法院以“触犯刑法第225条等法律条文”判决被告触犯非法经营罪。而辩护律师认为,被告集资批地造房行为可能涉嫌触犯刑法第192条金融诈骗罪,或刑法第176条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但被告主观上没有非法经营故意,客观上没有非法经营行为,故不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这是上海律师较早运用“金融刑法学”原理,进行实务辩护的一个典型案例。担任此案辩护律师的顾正,正是华师大金融刑法研究所的主要发起人之一。

亲历“温州集资模式罪与非罪”的辩护,顾正体会到,金融犯罪的定义、犯罪构成、预防、惩罚,有许多值得探讨的地方,促进金融刑法的研究与立法的完善,拥有实务经验的律师有许多事可以做。由此,顾正萌生了研究金融刑法学的念头。

共同研究教师律师合拍

巧的是,顾正的这个念头与华师大法政学院党委书记钱品石以及海南省检察院监守处处长刘建,这位中国金融刑法学研的先行者希望在上海创建研究所的愿望不谋而合。

“1995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我国学术界第一次对‘金融刑法学’有了统一的认识。2005年9月,海南大学率先成立了金融刑法研究中心。而以‘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为发展定位的上海,还没专门的金融刑法研究机构,不能不说是遗憾。”钱品石、顾正、刘建一直希望在上海创立一个“教学、科研、司法实践"三合一的金融刑法研究平台。

值得注意的是,钱品石副教授具有兼职律师的身份,也是沪上较早接触金融刑法案件的律师之一,1998年初,他就担任过某起影响全国的外贸信用证金融犯罪案的刑事辩护工作。

现实经验使三位发起人直观地意识到,金融刑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专业性极强的交叉学科,象牙塔内的潜心研究不一定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钱品石说:“在法学教学和研究中,与司法部门的合作中,特别是同律师界的合作中,我们法政学院萌生了请律师一起来合作搞研究的想法。”

想做学问的律师,想请律师做学问的教授,灵感撞击后,双方一拍即合。在今年年初由华师大法政学院、华师大商学院、正达所联合举办的2006迎春晚会上,顾正、钱品石向与会的司法精英发出了“高校、事务所联手打造金融刑法研究所”的提议。

令人欣喜的是,涉及刑法、金融教育研究的华师大法政学院、华师大商学院两院的领导当即表示支持。与会的卢湾区司法局领导也予以鼓励:“律师牵头和大学办研究所,表明我们卢湾律师不仅在参与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区建设中能发挥作用,同时表明在高层次的专业法律研究中也能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走上讲坛研究兼职讲课

时隔半年,首届"金融刑法研讨会"在华东师范大学学术交流中心成功举行的。看似一场普通的学术交流会,却吸引了包括上海市法学会、市律协、卢湾区司法局领导、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上海社科院研究员、华东师大教授和华东政法学院教授等司法、学术、实务界等众多专家的参加。

研讨会上,“华东师范大学金融刑法研究所”揭幕,研究所向一批专家和兼职律师颁发了特约研究员和顾问聘书。这份名单中,包括了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刘家琛、上海法学会会长沈国明、上海律协会长吕红兵和上海市政协副秘书长管维镛、华东政法学院刑法学教授夏吉先等一批沪上知名的金融刑法研究学者。

钱品石透露,在适当的时候,研究所将开设以金融刑法为研究方向的硕士点,组织研究生层次的金融刑法学教材的编写。

此外,研究所聘请的专职、兼职律师不但要搞学术研究,还有可能走上大学讲坛,为本科学生、甚至硕士研究生讲课。“一方面,学生有机会分享一线律师的办案经验与理论心得。另一方面,律师也得到了从实践到理论‘二次认识’的机会。”钱品石表示。

对于由律师开讲的“金融加刑法,理论加实践”双复合的课程,很多学生都非常期待。法政学院法律系二年级学生小张对笔者表示:“律师授课的角度,肯定与传统的大学教授不同,活灵活现的精彩案例,实务前沿的体会,都是书本之外的‘活教材’。”

据了解,金融刑法研究所的性质是华师大法政学院内设的科研机构,由华师大法政学院领导。

按章程的规定,“研究人员不占学院编制,研究所聘请金融刑法研究的专家、学者和司法实务部门的专业人员为兼职研究员、副研究员。”

“兼职专家就是特色。”钱品石特别指出,邀请律师界、金融界的专业人士加盟,就是为了建设一个开放性的科研平台,能够更好地营造宽松和谐地学术环境。

据介绍,研究所的本部设在华东师范大学法政学院,两个与实践紧密结合的部门———律师实务研究部和对外咨询部将设在合作的正达律师事务所内。后者按研究所章程所言,“将提供非营利性金融刑法专业咨询,发挥研究所金融普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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