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滨表示,以一起后车追撞前车、损失千元的事故为例,后车承担全责。按照交强险无责赔付的原则,前车虽然无责,但其保险公司仍需勘察现场,做出车损1000元的认定,然后按无责赔付标准,赔付400元。之后,后车司机再通过商业险车损险,找回另600元损失。
“其实,后车承保的车损险,保费已含有勘察现场这项支出,而且其保费对应的赔偿金额,理应是1000元。但由于交强险先行勘察了现场、赔了400元,所以车损险不必再勘察现场,且只需付600元,省了400元钱。这就相当于,强制险种交强险,承担了商业险种车损险应该承担的勘察现场等成本,并帮助车损险转移了利润”。
李滨表示,除上述情况,人车相撞等人身伤害保险理赔,也存在同样问题。“其实,无责赔付与交强险责任险的理论是相悖的,前提条件首先应该是司机有责任,才能走责任险”。
李滨说,权威部门并未公布第一手数据,交强险的盈亏、费率出台过程、责任限额的制定标准,这些对多数司机而言仍是“天书”,“只有用大部分人都能看懂的方式,公布相关数据,司机群体才能获得知情权和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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