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丽萍副会长召开会议,征求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修改意见
日期:2007-01-16
作者:市律协调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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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在今年人代会上提出修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议案,市人大代表、市律协副会长钱丽萍于2007年1月15日下午召开会议,专门征求和听取法学会的专家和有关律师的意见。与会者认为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急需修改,并结合法条就违章搭建拆除的界定、会所的定义、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权与诉讼权以及业委会的职权等热点问题进行探讨。会后每人将分头提出修改意见并于1月20日之前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