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切换新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律协动态

律协动态

广州公布律师执业六条禁令

    日期:2002-06-20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7,273次
广州市司法局近期向全市执业律师提出6条禁令。特别强调禁止律师以一切形式私自收案及收费。
6条禁令是指:禁止一切形式的私自收案、收费行为;禁止以诋毁同行、支付介绍费等手段做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律师事务所聘用非律师人员以律师名义执业;禁止向司法人员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禁止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引诱威胁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禁止出具虚假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