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8日下午,为配合2025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竞争周(第1期:竞争进调解中心):《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理解与适用》”专题讲座在白玉兰广场举行。本次活动由上海市虹口区司法局和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上海律协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专业委员会、上海市虹口浦江经贸调解中心共同主办,广东华商(上海)律师事务所协办。讲座汇聚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领域资深执法者、学者与律师100余人参加,围绕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亮点与执法实践展开深度解析。
本次活动由广东华商(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市虹口浦江经贸调解中心调解员周贵长律师致辞。由上海律协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专业委员会秘书、广东华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榆笛律师主持。
虹口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中队长金鉴钢以“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日常实践”为主题,结合一线执法经验,系统剖析新法下商业贿赂行为的认定标准与取证要点。他通过典型案例,详解商业贿赂三类对象界定、财物与其他手段的认定方式,并对比新旧法责任变化,强调新法“行贿受贿一起查”原则及个人责任条款对企业合规提出的新要求。
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后白金亚学者聚焦“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深入解读新法第3条公平竞争审查条款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规则。他从律师如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公平竞争审查现状、制度定位、审查标准、例外情形等方面展开,结合行业案例阐释如何通过公平竞争审查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限制竞争行为,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上海律协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华商(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文律师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5条滥用优势地位条款解读”为题,从条款演变、构成要件与合规指引三方面展开分析。他重点解析“优势地位”“明显不合理”等核心概念的认定方法,辨析该条款与《反垄断法》《电子商务法》等相关规定的适用关系,并为不同规模企业提供针对性合规建议。
上海律协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沪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晶律师梳理了“商业诋毁条款在反法中的演变与适用”,通过对比历年修法变化及司法案例,详解商业诋毁的行为主体、主观要件、信息类型认定标准。他还厘清了商业诋毁与名誉权侵权的法律边界,并针对网络环境下的商业诋毁新形式提出举证策略与维权路径。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田小丰律师以“数字经济下新型混淆案件的识别与规制”为题,结合APP界面、公众号名称、关键词隐性使用等新型混淆场景,分析新法第7条的适用规则。他通过多个典型判例,阐释“有一定影响”“混淆可能性”等要件的认定方法,并探讨了平台经济下停止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创新实践。
上海市虹口浦江经贸调解中心调解员、广东华商(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宁宇律师围绕“商业秘密纠纷的诉与辩”,从民事诉讼角度分享商业秘密案件的维权策略与抗辩要点。她结合审判实践,分析秘密性、保密措施等构成要件的证明标准,并就具体案件中的实务难点与技巧提出具体应对方案。
本次讲座系统梳理了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核心要义与实务难点,为律师及企业合规从业者提供了前沿的法律指引。与会者纷纷表示,讲座内容充实、案例生动,对准确理解立法意图、应对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有效助力营造法治化、市场化的公平竞争环境。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