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参与国内企业并购国外企业法律业务
日期:2004-11-24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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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 (中国最大的乘用车制造企业, 财富全球500强企业) 于2004年10月28日与韩国朝兴银行就收购韩国双龙汽车公司 (韩国第四大汽车制造企业, 韩国上市公司) 48.9%股份项目在韩国汉城签署了股权买卖协议。该项目涉及金额超过5亿美元, 是中国汽车企业成功收购外国汽车公司的第一案。以俞卫锋律师、陈臻律师带领的通力所工作小组作为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的法律顾问为该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他们的服务得到客户的好评, 也受到韩国同行的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