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南方周末》的一篇《吉林黑老大蹊跷减刑出狱四名涉案高院法官被查》报道引起了舆论的关注,6年前“辽源打黑第一案”的主角“黑老大”刘文义,初审时获刑20年,但几个司法来回后,最终仅判刑5年,而帮助刘文义与法官牵线搭桥的正是一名叫郑绪达的律师。在诸多法官腐败案件中,也常见律师的身影,譬如湖南省高级法院原院长吴振汉受贿600余万元,多是经过案件
对于某些律师的讨厌,古今中外皆有反映。古代人们称律师为“讼棍”、“掮客”,将其视为下等行业。在西方,也有许多人讨厌律师油嘴滑舌、唯利是图的形象,莎士比亚的剧作《亨利六世》中一位屠夫居然喊出这样一句话:“杀死所有律师”。
在我国,油嘴滑舌、钻
所以,我更愿意思考律师堕落背后的东西。我以为,促使律师勾兑法官、向法官行贿的根本问题,就在于我们的司法机制出现了问题。司法受制于行政权、司法监督机制不完善、司法腐败严重、职业执业环境不佳,都是这个机制的病灶。当司法判决不是主要来自庭审的唇枪舌剑,而是来自幕后的觥筹交错,来自于与法官的利益共生共荣,司法公正就不可能通过事实与法律交锋得以实现,甚至如果仅仅摆事实、讲法律来执业的律师还往往受到公权的刁难时,迫于生存压力的律师只能走勾兑的道路。而且,当这种勾兑没有来自外界的监督,法官敢于伸手要,律师行贿也往往只有巨大的利益和很小的风险,那么,这种勾兑就会形成工业化的流水线作业,成为我们司法的潜规则,形成律师生存的食物链,它将裹胁越来越多的律师走向这条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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